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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頌一


  有求盡於意而辭不溢,有求盡於辭而意不溢,立言者必有其度,而各從其類。意必盡而儉於辭,用之於《書》;辭必盡而儉於意,用之於《詩》,其定體也。兩者相貿,各失其度,匪但其辭之不令也。為之告誡而有餘意,是貽人以疑也,特炫其辭,而恩威之用抑黷。為之詠歌而多其意,是熒聽也,窮於辭,而興起之意微矣。

  故《詩》者,與《書》異壘而不相入者也。故曰:「言之不足,故嗟歎之;嗟歎之不足,故永歌之;永歌之不足,故不知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。」知然,則言固有所不足矣。言不足,則嗟歎永歌,手舞足蹈,以引人於輕微幽浚之中,終不於言而祈足也。故《書》莫勝於文,文者,兼色者也。《詩》莫善於章,章者,一色者也。方欲使之嗟歎之,抑欲使人永歌之,終欲使人舞蹈之,而更為之括初終,攝彼此,喤耳煩心,口促氣坌,涕笑歡呶而罔所理,又奚以施諸手足而喻於行綴乎?故備眾事於一篇,述百年於一幅,削風旨以極其繁稱,淫溢未終而他端躡進,四者有一焉,非敖辟煩促、政散民流之俗,其不以是為《詩》必矣。

  《魯頌》之於《詩》,敖辟煩促、政散民流之音也。故孔子曰:「周公其衰矣。」先公之教未亡,《風》《雅》之遺猶有存者,其唯《駉》乎!數馬以彰國君之富,猶其類也;長言而不厭,猶其韻也;終篇而不及他,猶其章也。建安之所不能竊,正始之所不能剽,長慶之所不能攘,朱弦疏越之風,駉此焉,雖列之《頌》可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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