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祀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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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蓮峰名刹一,小刹殆十,名刹山廣寺中大雄殿供三世如來,鈴鐸之音,隨林葉鳴墜。食法喜而居寺下者百有餘眾。有精舍靈源,分廊集侶,歲時早薯,缽衣粲備,亦南嶽之一道場也。 三潭,舊傳海尊者擾龍之地。歲旱,郡邑長宰輒召巫,旌旆鼓吹,雜以儺唱,使泅者偕巫詣水次,視奔流乳穴,急入奪水,出瓶,盎之。負才數十裡,油五立至,風雨相繼。傳者以水之重輕為驗,潭次無祠,凡禱事修于龍潭寺,而後及潭寺,去方廣十裡,距潭隔岫,擁出如圓。壺禱誠必應,則亦修祀事者之巨典也,萬曆二十有二年,神宗皇帝既承頤養,乃奉慈懿,施僧田,建藏經閣,以藏法寶,僧真表實屍之。閣今廢矣。想神廟孝事兩之法典,若恫乎見之。閣有田以飼護藏者。嗚呼!前惟慈氏,爰有樓。閣大聖紹降,以繼孝則,埤之漢儀。輯瑞為越。施千萬年,嶽與無極,以俟我文孫之耿烈者也。 二賢祠,歲中春秋上丁,衡山邑博肩輿而至,躬祀乎祠下,禮也。中遷之集賢,原火也。既而反之,大報始也。牲,豕一,羊二,籩豆焫火備於邑。紹自嘉靖中毛大令,中興于董令。而過者宜祭,或不備牲,涓揖於主下,稱名拜贊,自高堵二公昉也。不牲而涓,非舊也,以意起為禮也。卒然遇師,不備贄,可不見乎?古之為禮也,幽以准,義以推。過而涓揖,禮意焉耳。然則有司何隆?曰:「丁必恪,爵必躬,以延無窮。」 祭文 維明嘉靖二十七年,歲次戊申,八月朔,越祭日,衡山知縣毛紹齡等致祭于晦庵朱先生、南軒張先生。於惟二公,學本身心,功多訓詁,繼續往聖,啟迪後人,偕游祝融,駐節方廣,吟弄風雲,陶適性情。仰止當年,宛然如昨。過化之地,明薦攸宜。束帛用將,微牲是肆。外匪盡物,內則告虔。以擇之林先生配。尚饗 祭田 寺有常住,不隨僧遷,以寺定,方廣,大林也,而田少,遊衲至者,飯於僧缽,居峰下。立峰望者,可不恥諸!然而有豪者起,猶爭微末於僧飯之餘,良可憤悼!王子曰:「余揭其田以正告之,凡寺凡祠兩祀,寸壤無不與者,以愧之無窮。」 本寺曰童子庵,曰文家沖凡二石九鬥八升今存寺。 萬曆乙卯,僧性澄募田,曰下馬跡橋者,曰樓房者,一百一十畝八分;曰雙江口者,四鬥,今存寺。 藏經殿,奉明肅皇太后欽施,曰上馬跡橋者,五百零八升七合,今存殿。 右寺住持者,凡正節夏臘飯,集眾遊僧及薦紳大夫游屐過者給之,而殿之燈香尚贏取於僧,以俟後之好事者。 二賢祠祭田,曰天柱寺者,六石四鬥八升。曾遷祭集賢,奇田二石。今祭反矣,兵備海南陳公、永李姑蘇吳公,歸田於祠,著令不移。 右祠祭田,凡二祭。邑博至,游費、胥役之飼取給焉;祠間毀,則理其甍簷,刈其甃所。僧之侍香火獲其餘,無幾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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