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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高宗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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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六〗 賑饑遣使,民有迎候之勞,如劉思立所言者,未盡然也,所遣得人,則民不勞矣。若其不可者,饑非一邑,而生死之命縣于旦夕,施之不急,則未能速偏,而餒者已死矣;施之急,則甫下車而即發金粟,唯近郭之人得踰分以霑濡,而遠郊不至。且府史裡胥,黨無籍之遊民,未嘗饑而冒受;大臣奉使,尊高不與民親,安能知疾苦之為何人,而以有限之金粟專肉白骨邪?此徒費國而無救於民之大病也。 且不特此也。饑民者,不可聚者也。餌之以升鬥錙銖,而群聚於都邑以待使者,朴拙之民,力羸而恤其婦子,餒死而不願離家以待命;豪捷輕獧之徒,則如跋扈之魚,聞水聲而鼓鬣,棄其采橡梠、捕禽魚,可以得生之計,而希求自至之口實,固未能厭其欲而使有終年之飽也。趨使者于城郭,聚而不散,失業以相尊遝,掠增奪興以成乎大起大落亂,所必然已。 夫亦患無良有司耳。有良有司者,就其地,悉其人,行野而進其紳士與其耆老,周知有無之數,而即以予之,旦給夕歸,仍不廢其桑麻耕種、采山漁澤之本計,則惠皆實而民奠其居,仁民已亂之道,交得而亡虞也。故救荒之道,蠲租稅,止訟獄,禁掠奪,通運,其先務也;開倉廩以賑之,弗獲已之術也。兩欲行之,則莫如命使巡行,察有司之廉能為最亟。守令者,代天子以養民者也,民且流亡,不任之而誰任乎?授慈廉者以便宜之權,而急逐貪昏敖惰之吏,天子不勞而民以蘇,舍是無策矣。 〖七〗 李世勣之安忍無親也:置父于竇建德之刃下而不恤;強其壻杜懷恭與征高麗,而欲殺之以立法;付諸子于其弟,而使怒則撾殺之。顧于其姊病,為之煮粥燎須,而曰:「姊老勣亦老,雖欲為姊煮粥,其可得乎?」藹然天性之言,讀之者猶堪流涕。繇此言之,則世勣上陷其父于死,而下欲殺其子與壻,非果天理民彝之絕於心也。天下輕率寡謀之士,躁動而忘其天性之安,然其於不容已之慈愛,是惟弗發,發則無所掩遏而可遂其情。唯夫沈鷙果決者,非自拔于功利之陷溺,則得喪一系其心,而期於必得,心方戚而目已怒,淚未收而兵已操,梟獍之雄心不可複戢,彼固自詫為一世之雄也,而豈其然哉?蓋無所不至之鄙夫而已。剛則不恤其君親,柔則盡捐其廉恥,明知之而必忍之,雖聖人亦無如之何也。有時而似忠貞矣,有時而似孝友矣,非徒似也,利之所不在,則抑無所吝而用其情也。世勣之于單雄信,割肉可也,為姊而燎須,何所吝邪?利無可趨,害無可避,亦何為而不直達其惻隱之心,以發為仁者之言哉? 籍甲兵戶口上李密而使獻,知高祖之不以為己罪也;太宗問以建成、元吉之事而不答,事未可知,姑為兩試,抑知太宗之不以此為嫌也;年愈老,智愈猾,高宗問以群臣不諫,而曰「所為盡善,無得而諫」,知高宗之不以己為佞也。則以黨義府、敬宗,贊立武氏,人自亡其社稷,己自保其爵祿,惻隱羞惡是非之心,非不炯然內動,而力制之以護其私,安忍者自忍其心,于人何所不忍乎?故一念之仁,不足恃也,正惡其有一念之仁而矯拂之也。夫且曰吾豈不知忠孝哉?至於此而不容不置忠孝於膜外也。為鄙夫,為盜賊,為篡弑之大逆,皆此而已矣。 〖八〗 魏玄同上言欲複周、漢之法,命內自三公省寺,外而府州,各辟召僚屬,而不專任銓除於吏部,其言辯矣,實則不可行也。一代之治,各因其時,建一代之規模以相扶而成治,故三王相襲,小有損益,而大略皆同。未有慕古人一事之當,獨舉一事,雜古於今之中,足以成章者也。王安石惟不知此,故偏舉周禮一節,雜之宋法之中,而天下大亂。 周之所以諸侯大夫各命其臣者,封建相沿,民淳而聽於世族,不可得而驟合併以歸天子也。故孔子之聖,天子不得登庸,求、略之賢,魯、衛之君不能托國,三代之末流亦病矣。漢制:三公州郡各辟掾曹,時舉孝廉以貢於上,辟召一聽之長官,朝廷不置塚宰,蓋去三代未遠,人猶習於其故,而刺史太守行法于所部,刑殺軍旅賦役祀典皆得以專制,則勢不得複為建屬吏以掣之。其治也,刑賞之施於三公州郡者,法嚴明,而誣上行私者不敢逞;適其亂也,三公州郡任非其人,而以愛憎黜陟其屬吏,於是背公死黨之習成,民之利病不得上聞,誅殺橫行,民胥怨激,而盜賊蠭起,則法敞而必更,不可複矣。 漢之掾吏,視其長官猶君也,難而為之死,死而為之服衰,各媚其主,而不知有天子。然則使為公斂處父之據成不墮,祝耼之射王中肩,皆可自命為忠而無忌,大倫不明,倒行逆施,何所不可哉?且其貢于天子者,一唯長吏之市恩,而天子無以知其賢奸,抑無考覈之成憲以衡其愚哲,三公之辟召,則唯採取名譽於州郡,於是虛譽日張,雌黃在口,故處士之權日重,朋黨興而成乎大亂。故曹孟德懲其敝而改之,總其任於吏部,此窮則必變之一大機會也,既變矣,未有可使複窮者矣。 法無有不得者也,亦無有不失者也。先王不恃其法,而恃其知人安民之精意;若法,則因時而參之禮樂刑政,均四海、齊萬民、通百為者,以一成純而互相裁制。舉其百,廢其一,而百者皆病;廢其百,舉其一,而一可行乎?浮慕前人之一得,夾糅之于時政之中,而自矜復古,何其窒也! 魏、晉以下,三公牧守不能操生殺兵農之權,教化不專司於己,而士自以其學業邀天子之知;乃複使之待辟於省寺府州之眾吏,取捨生乎恩怨,奔競盛於私門,於此不讎,自媒於彼,廉恥喪,朋黨立,國不能一日靖矣。唐之亂也,藩鎮各樹私人以為爪牙,或使登朝以為內應,於是敬翔、李振起而亡唐。他如羅隱、杜荀鶴、韋莊、孫光憲之流,皆效命四方,而不為唐用,分崩瓦解,社稷以傾,亦後事之明驗矣。 夫吏部以一人而周知士之賢否,誠所不能如玄同之慮者。然士之得與於選舉也,當其初進,亦既有諸科以試之矣。君子不絕人於早,而士之才能亦以曆事而增長,貪廉仁暴,亦以束於法而磨礪以勸於善。其有壞法亂紀、蠹政虐民者,則固有持憲之臣,操準繩以議其後。若夫偏材之士,有長此短彼之疑,則因事旁求,初不禁大臣之薦舉。然則吏部總括登進之法,固魏、晉以下人心事會之趨,而行之千年不可更易者也。 讀古人之書,以揣當世之務,得其精意,而無法不可用矣。於此而見此之長焉,於彼而見彼之得焉,一事之效,時之宜,一言之傳,偏據之,而曰:三代之隆、兩漢之盛恃此也。以固守而行之者王安石,以假竊而行之者王莽而已。何易繇言哉?知人安民,帝王之大法也,知之求其審也,安之求其適也,所以知、所以安,非一切之法竄亂于時政變遷之中,王不成王,霸不成霸,而可不僨亂者也。庸醫雜表裡、兼溫涼、以飲人,彊者篤,弱者死,不亦傷乎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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