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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公五論四


  齊桓之起,主宋以用兵,猶周班也。在位二十年,天子賜以命,而後救鄭之役乃為宋主。故齊不得召廖之賜,不能興救鄭之師;晉不得王城之饗,不能起城濮之甲,與楚均為列國,以爭命于中原。天胡以佑,人胡以助,勝敗之數,莫之必矣。宋襄以意主盟,以氣用兵,挾周之淫威以逞,而視周若遺,徒以其力,不能當楚力也久矣。袁紹之屈于曹操,劉毅之折于劉裕,沈攸之之挫于道成,彼竊人者且必有奉以興。論宋事者,乃欲嶽飛抗金牌以遂朱仙之役,退不厭於公論,進且困於強敵,義與功而俱隕矣。借飛之出此也,一固請而往之翬,拜表輒行之溫也,不得複為飛,而又何以戰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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