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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公


  杜氏曰:「蓋《經》缺誤。」胡氏曰:「義不可曉。」是已。又據劉氏以為「郭亾」。汪氏謂亾字從人從𠃊,與公字相近。乃公字篆文與亾字迥異,不可強通。大要郭公為失地之君,與州公、虞公一例,其下或有出奔見執之事,舊史闕之耳。其稱公者,所謂寓公也。寓公不論侯、伯、子、男皆曰公,蓋已失其故爵,而所寓之國必以諸侯之禮接之,為之名曰「公」,與本國之君敵體耳。胡氏於州公則言天子三公王者之後稱公,州非三恪,抑非入相于周,僻在東夷之小國耳,義既不立;于虞公則又曰「從下執之之詞」,曹伯、鄭伯皆下執之而不稱公,何獨于虞而雲然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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