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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子家告趙宣子


  (節選自《左傳·文公十七年》)

  晉侯合諸侯于扈,平宋也。於是晉侯不見鄭伯,以為貳于楚也。

  鄭子家使執訓而與之書,以告趙宣子,曰:「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與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於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難,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。十一月,克減侯宣多,而隨蔡侯以朝事于執事。佐寡君之嫡夷,以請陳侯于楚,而朝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以蕆[chǎn]陳事。十五年五月,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。往年正月,燭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陳、蔡之密邇于楚,而不敢貳焉,則敝邑之故也。雖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於襄,而再見於君。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。雖我小國,則蔑以過之矣。今大國曰:『爾未逞吾志。』敝邑有亡,無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『畏首畏尾,身其餘幾?』又曰:『鹿死不擇音。』小國之事大國也,德,則其人也;不德,則其鹿也。鋌而走險,急何能擇?命之罔極,亦知亡矣,將悉敝賦以待於鯈[tiáo],唯執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齊。四年,為齊侵蔡,亦獲成于楚。居大國之間,而從于強令,豈其罪也?大國若弗圖,無所逃命。」

  晉鞏朔行成于鄭,趙穿、公婿池為質焉。

  【注釋】

  1.晉侯:指晉國國君晉靈公。扈:鄭國城邑,故地在今河南原陽縣。

  2.鄭伯:指鄭國國君鄭穆公。子家:鄭國公子,大夫。執訊:掌管通訊聯絡的官。

  3.趙宣子:晉國卿大夫趙盾。

  4.蔡侯:指蔡莊公。

  5.侯宣多:鄭國大夫,因立鄭穆公有功,所以侍寵專權作亂。

  6.歸生:即子家,歸生是其名子是字。夷:鄭國太子。

  7.陳侯:陳國君主共公,名朔。

  8.蕆:完成。

  9.陳侯:陳靈公,名平公,即陳共公之位。

  10.孤:指鄭國國君。

  11.絳:晉國都城,在今山西新絳縣。

  12.蔑:無

  13.音:同「蔭」。

  14.賦:指兵,古代按田賦出兵,所以稱賦。

  15.鯈:晉,鄭交界的地方。

  16.成:講和修好。

  17.鞏朔:晉大夫。

  18.趙穿:晉國執政大夫。池:晉靈公的女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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