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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絳行狀


  尚書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謝公行狀

  公諱絳,字希深。其先陳郡陽夏人。以試秘書省校書郎起家,中進士甲科,守太常寺奉禮郎,七遷至尚書兵部員外郎以卒。嘗知汝之潁陰縣,校理秘書,直集賢院,通判常州、河南府,為開封府三司度支判官,與修真宗史,知制誥,判吏部流內銓。最後以請知鄧州,遂葬于鄧,年四十六,其卒以寶元二年。

  公以文章貴朝廷,藏於家凡八十卷。其制誥,世所謂常、楊、元、白不足多也。而又有政事材,遇事尤劇,尤若簡而有餘。所至輒大興學舍,莊懿、明肅太后起二陵于河南,不取一物於民而足,皆公力也。後河南聞公喪有出涕者,諸生至今祠公像於學。鄧州有僧某誘民男女數百人,以昏夜聚為妖,積六、七年不發,公至立殺其首,弛其餘不問。又欲破美陽堰,廢職田,複召信臣故渠,以水與民而罷其歲役,以卒故不就。于吏部所施置,為後法。

  其在朝,大事或諫,小事或以其職言。郭皇后失位,稱《詩·白華》以諷,爭者貶,公又救之。嘗上書論四民失業,獻《大寶箴》,議昭武皇帝不宜配上帝,請罷內作諸奇巧。因災異推天所以譴告之意,言時政。又論方士不宜入宮,請追所賜詔。又以為詔令不宜偏出數易,請由中書、密院然後下。其所嘗言甚眾,不可悉數。及知制誥,自以其近臣,上一有所不聞,其責今豫我,愈慷慨欲以論諫為己事。故其葬也,廬陵歐陽公銘其墓,尤歎其不壽,用不極其材雲。卒之日,歐陽公入哭其堂,椸無新衣,出視其家,庫無餘財。蓋食者數十人,三從孤弟侄皆在,而治衣櫛才二婢。平居寬然,貌不自持,至其敢言自守,矯然壯者也。

  謝氏本姓任,自受氏至漢、魏無顯者,而盛于晉、宋之間。至公再世有名爵於朝,而四人皆以材稱於世。先人與公皆祥符八年進士,而公子景初等以曆官行事來曰:「願有述也,將獻之太史。」謹撰次如右。謹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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