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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問十一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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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堯舉鯀,於《書》詳矣。堯知其不可,然且試之邪,抑不知之也?不知,非所以為聖也;知其不可然且試之,則九載之民,其為病也亦久矣。幸而群臣遂舉舜、禹,不幸複稱鯀,此亦將以九載試之邪?以堯之大聖知鯀之大惡,其知之也足以自信不疑矣,何牽於群臣也?必曰:「吾唯群臣之聽,不自任也。」聖人之心,急於救民,其趣舍顧是否何如,豈固然邪?必以為後世法,得無明哲之主牽制以召敗者邪?或曰:「堯知水之數,故先之以鯀。」或曰:「久民病以大禹功。」是皆不然,堯必不以民病私禹,禹必不以利民病而大己功。以民病私其臣,利民病以為己功,烏在其為堯、禹也?又以為泥於數,其探聖人滋淺矣。且謂之有數,鯀何罪其殛死也?聖人之所以然,愚不能釋,吾子無隱焉耳。 二 問:皋陶曰:「在知人,在安民。」大哉,古之君臣相戒如此!夫雖有知人之明,而無安民之惠心,未可與為治也。有安民之惠心,而無知人之明,則不能任人,雖欲安民,亦有所不能焉。然而天子之尊也,四海之富也,自公至於士凡幾位,自正至於旅凡幾職?所謂知人者,其必有術,可以二三子而不知乎? 三 問:聖人治世有本末,其施之也,有先後。今天下困敝不革,其為日也久矣,治教政令,未嘗放聖人之意而為之也。失其本,求之末,當後者反先之,天下靡靡然入於亂者凡以此。夫治天下不以聖人所以治,其卒不治也,則為士而不閑聖人之所以治,非所以為士也。願二三子盡道聖人所以治之本末與其所先後,以聞於有司。 四 問:《記》曰:「追王太王、王季、文王,不以卑臨尊也。」夏、商受命,固有祖考,奚無追王之事邪? 五 問:聖人之為道也,人情而已矣。考之以事而不合,隱之以義而不通,非道也。《洪范》之陳五事,合於事而通於義者也,如其休咎之效,則予疑焉。人君承天以從事,天不得其所當然,則戒吾所以承之之事可也。必如《傳》雲,人君行然,天則順之以然,其固然邪?「僭常偃簟保「狂常雨若」,使狂且僭,則天如何其順之也?堯、湯水旱,奚尤以取之邪?意者微言深法,非淺者之所能造,敢以質於二三子。 六 問:述詩書傳記百家之文,二帝三王之所以基太平而澤後世,必曰禮樂雲,若政與刑,乃其助爾。禮節之,樂和之,人已大治之後,其所謂助者,幾不用矣。下三王而王者,亦有議禮樂之情者乎?其所謂禮樂如何也?儒衣冠而言製作者,文采聲音雲而已。基太平而澤後世儻在此邪?宋之為宋久矣,禮樂不接於民之耳目何也?抑猶未可以製作邪?董仲舒、王吉以為王者未製作,用先王之禮樂宜於世者,如欲用先王之禮樂,則何者宜於世邪? 七 問:舜命九官,三後在焉。《呂刑》所謂三後恤功於民,乃堯命之,何也?曰:「伯夷降典,折民惟刑;禹平水土,主名山川;稷降播種,農殖嘉穀。」以功次之,禹也、稷也、伯夷也,其可也;以事次之,民之災也、富之也、教之也,其可也。今考其文辭,未有次焉,何也?曰:「士制百姓于刑之中,以教祗德。」降典也,則以民雲,制于刑之中,則以百姓雲,何也? 八 問:夏之法至商而更之,商之法至周而更之,皆因世就民而為之節,然其所以法,意不相師乎? 九 問:《易》曰:「黃帝、堯、舜垂衣裳而天下治,蓋取諸乾坤。」說者曰:「垂衣裳以辨貴賤,乾坤,尊卑之義也。」夫垂衣裳以辨貴賤,自何世始?始于黃帝,獨曰黃帝可也。於堯、舜,曰堯、曰舜可也。兼三世而言之,吾疑焉。二三子姑為之解。 十 問:《詩》論商之所以王,本之契;論周,本之後稷。夫成湯、文、武之仁聖,而以當桀、紂之天下,此夏、商所以破滅而商、周得之也,彼千歲之稷、契何功焉?其本之也,不有說邪? 十一 問:掛兵于夷狄,以弊百姓,畋游倡樂,賞賜無節,而台榭陂池宮室之觀侈,此國之所以貧,今皆無此,而有司之所講,常出於權利,然亦不足於財;信任親戚後宮之家,尊顯公卿大臣之世,布衣岩穴之秀,蔽障而不得仕,此官之所以曠,今皆無此,而所使在位皆公天下之選也,然亦不足於士;異時嘗多兵矣,而不以兵多故費財,今民之壯者多去而為兵,而租賦盡於糧餉,然亦不足於兵;異時嘗多馬矣,而不以馬多故費土,今內則空可耕之地以為牧,蓋巨萬頃,外則棄錢幣以取之四夷,然亦不足于馬。此其故何也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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