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王安石 > 王安石文集 | 上頁 下頁 |
論茶法 |
|
國家罷榷茶之法,而使民得自販,于方今實為便,于古義實為宜,而有非之者,蓋聚斂之臣,將盡財利於毫末之間,而不知與之為取之過也。 夫茶之為民用,等於米鹽,不可一日以無。而今官場所出,皆粗惡不可食,故民之所食,大率皆私販者。夫奪民之所甘,而使不得食,則嚴刑峻法有不能止者,故鞭撲流徒之罪未常少弛,而私販私市者亦未嘗絕于道路也。既罷榷之之法,則凡此之為患,皆可以無矣。然則雖盡充歲入之利,亦為國者之所當務也,況關市之人,自足侔昔日之利乎?昔桑弘羊興榷酤之議,當時以為財用待此而給,萬世不可易者,然至霍光不學無術之人,遂能屈其論而罷其法,蓋義之勝利久矣。今朝廷之治,方欲鏟百代之弊而複堯、舜之功,而其為法度,乃欲出於霍光之所羞為者,則可乎?以今之勢,雖未能盡罷榷貨而能緩其一,亦所以示上之恤民之深而興治之漸也。彼區區聚斂之臣,務以求利為功,而不知與之為取,上之人亦當斷以義,豈可以人人合其私說然後行哉? 揚雄曰:「為人父而榷其子,縱利,如子何?」以雄之聰明,其講天下之利害宜可信。然則今雖國用甚不足,亦不可以複易已行之法矣。是以國家之勢,苟修其法度,以使本盛而末衰,則天下之財不勝用,庸詎而必區區於此哉?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