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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十三 墓誌三


  太常博士曾公墓誌銘

  公諱易占,字不疑,姓曾氏,建昌南豐人,其世出有公之考贈諫議大夫致堯之碑。大夫當太宗真宗世為名臣。公少以蔭補太廟齋郎,為撫州宜黃、臨川二縣尉。舉三司法,中進士第,改鎮東節度推官。還,改武勝節度掌書記、崇州軍事判官,皆不往。用舉者監真州裝卸米倉,遷太子中允、太常丞、博士,知泰州之如皋、信州之玉山二縣。知信州錢仙芝者,有所丐於玉山,公不與,即誣公,吏治之,得所以誣公者,仙芝則請出禦史。當是時,仙芝蓋有所挾,故雖坐誣公抵罪,而公亦卒失博士,歸不仕者十二年。複如京師,至南京病,遂卒。娶周氏、吳氏,最後朱氏,封崇安縣君。子男六人,曄、鞏、牟、宰、布、肇。女九人。公以端拱己醜生,卒時慶曆丁亥也。後卒之二年而葬,其墓在南豐之先塋。

  始公以文章有名,及試於事,又愈以有名。臨川之治,能不以威,而使惡人之豪帥其黨數百人皆不復為惡。在越州,其守之合者倚公以治,其不合者有所不可,公輒正之。莊獻太后用道士言作乾明觀,匠數百人,作數歲不成。公語道士曰:「吾為汝成之。」為之捐其費大半,役未幾而罷。如皋歲大饑,固請於州,而越海以糴,所活數萬人。明年稍已熟,州欲收租賦如常,公獨不肯聽,歲盡而泰之縣民有覆亡者,獨如皋為完。既又作孔子廟,諷縣人興於學。玉山之政,既除其大惡,而至於橋樑廨驛無所不治。蓋公之已試於事者能如此。既仕不合,即自放為文章十餘萬言,而《時議》十卷尤行於世。《時議》者,懲已事,憂來者,不以一身之窮而遺天下之憂。以為「其志不見於事則欲發之于文,其文不施於世則欲以傳於後。後世有行吾言者,而吾豈窮也哉?」蓋公之所為作之意也。

  寶元中,李元昊反,契丹亦以兵近邊,陽為欲棄約者,天子獨憂之,詔天下有能言者皆勿諱。於是言者翕然論兵以進,公獨以謂「天下之安危顧吾自治不耳。吾已自治,夷狄無可憂者;不自治,憂將在於近,而夷狄豈足道哉?」即上書言數事,以為事不爾,後當如此,既而皆如其雲。公之遭誣,人以為冤,退而貧,人為之憂也。而公所為十餘萬言,皆天下事,古今之所以存亡治亂,至其冤且困,未嘗一以為言。公沒,而其家得其遺疏,曰:「劉向有言:『讒邪之所以並進者,由上多疑心,用賢人而行善政,如或譖之,則賢人舍而善政還。』此可謂明白之論切於今者。夫夷狄動于外,百姓窮于下,臣以謂尚未足憂也。臣之所謂可憂者,特在分諸臣之忠邪而已。」其大略如此,而其詳有人之難言者。蓋公既病而為之,未及上而終雲。嗚呼,其尤可以見公之志也。夫諫者貴言人之難言,而傳者則有所不得言,讀其略不失其詳,後世其有不明者乎?

  公之事親,心意幾微,輒逆得之。好學不怠,而不以求聞於世。所見士大夫之喪葬二人,逆一人之柩以歸,又字其孤;又一人者,宰相舅,嘗為贊善大夫,死三十年猶殯,殯壞,公為增修,又與宰相書責使葬之。此公之行也。蓋公之試於事者小而不盡其材,而行之所加又近,唯其文可以見公之所存而名後世。故公之故人子王某,取其尤可以銘後世者,而為銘曰:

  夫辨邪正之實,去萬事之例,而歸宰相之責。破佛與老,合兵為農,以立天下之本。設學校,獎名節,以材天下之士。正名分,定考課,通財幣,以成制度之法。古之所以治者,不皆出於此乎?而《時議》之言如此。讀其書以求其志,嗚呼!公之志何如也。

  內翰沈公墓誌銘

  公姓沈氏,諱遘,字文通,世為杭州錢塘人。曾祖諱某,皇贈兵部尚書。祖諱某,皇贈吏部尚書。父扶,今為尚書金部員外郎。公初以祖蔭補郊社齋郎,舉進士于廷中為第一,大臣疑已仕者例不得為第一,故以為第二,除大理評事,通判江寧府。當是時,公年二十,人吏少公,而公所為卓越已足以動人,然世多未知公果可以有為也。祀明堂恩,遷秘書省著作佐郎。歲滿召歸,除太常丞、集賢校理,判登聞鼓院、吏部南曹,權三司度支判官,又判都理欠憑由司。於是校理八年矣,平居閉門,雖執政,非公事不輒見也,故雖執政初亦莫知其為材。居久之,乃始以同修起居注,召試知制誥。及為制誥,遂以文學稱天下。金部君坐免歸,求知越州,又移知杭州。鋤治奸蠹,所禁無不改,崇獎賢知,得其歡心,兩州人皆畫像祠之。

  英宗即位,召還,勾當三班院,兼提舉兵吏司封官告院,兼判集賢院,延見勞問甚悉。居一月,權發遣開封府事。公初至,開封指以相告曰:「此杭州沈公也。」及攝事,人吏皆屏息。既而以知審官院,遂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。公旦晝視事,日中則庭無留人,出謝諸客,從容笑語。客皆怪公獨有餘日,而畿內翕然稱治,人人如公坐視其左右。於是名實暴耀振發,賢臨一時,自天子大臣皆論以為國之器,而閭巷之士奔走談說,歡呼鼓舞,以不及為恐。會母夫人疾病,請東南一州視疾,英宗曰:「學士豈可以去朝廷也?」明日,除翰林學士、知制誥,充群牧使,兼權判吏部流內銓、判尚書禮部。

  公雖去開封,然皆以為朝夕且大用矣,而遭母夫人喪以去。英宗聞公去,尤悼惜,特遣使者追賜黃金百兩,而以金部君知蘇州。公居喪致哀,寢食如禮,以某年某月得疾杭州之墓次,某日至蘇州,而以某日卒,年四十有三。三男子,六女。中男恭嗣,後公六日卒。隆嗣、廷嗣與六女,皆尚幼。夫人陸氏,封安定郡君。公官右諫議大夫,散官朝散大夫,勳輕車都尉,爵長安縣開國伯,食邑八百戶。有文集十卷。

  公平居不常視書,而文辭敏麗可喜,強記精識,長於議論,世所謂老師宿學無所不讀,通於世務者,皆莫能屈也。與人甚簡,而察其能否賢不肖尤詳,視遇之各盡其理。為政號為嚴明,而時有所縱舍,于善良貧弱,撫恤之尤至。在杭州,待使客多所闊略,而州人之貧無以葬及女子失怙恃而無以嫁者,以公使錢葬嫁之,凡數百人。於其卒,知與不知,皆為之嘆惜。某年某月某日葬公杭州某鄉某裡。銘曰:

  沈公儀儀,德義孔時。升自東方,其明孰夷?視瞻歎譽,無我敢疵。正晝而隕,嗚呼可悲。序傳有史,亦在銘詩。

  王深父墓誌銘

  吾友深父,書足以致其言,言足以遂其志,志欲以聖人之道為己任,蓋非至於命弗止也。故不為小廉曲謹以投眾人耳目,而取捨、進退、去就必度于仁義。世皆稱其學問文章行治,然真知其人者不多,而多見謂迂闊,不足趣時合變。嗟乎,是乃所以為深父也。令深父而有以合乎彼,則必無以同乎此矣。

  嘗獨以謂天之生夫人也,殆將以壽考成其才,使有待而後顯,以施澤於天下。或者誘其言以明先王之道,覺後世之民。嗚呼,孰以為道不任於天,德不酬於人,而今死矣。甚哉,聖人君子之難知也。以孟軻之聖,而弟子所願,止于管仲、晏嬰,況餘人乎?至於揚雄,尤當世之所賤簡,其為門人者,一侯芭而已。芭稱雄書,以為勝《周易》。《易》不可勝也,芭尚不為知雄者。而人皆曰:「古之人生無所遇合,至其沒久而後世莫不知。」若軻、雄者,其沒皆過千歲,讀其書、知其意者甚少,則後世所謂知者未必真也。夫此兩人以老而終,幸能著書,書具在,然尚如此。嗟乎深父,其智雖能知軻,其於為雄,雖幾可以無悔,然其志未就,其書未具,而既早死,豈特無所遇於今,又將無所傳於後?天之生夫人也而命之如此,蓋非餘所能知也。

  深父諱回,本河南王氏。其後自光州之固始,遷福州之侯官,為侯官人者三世。曾祖諱某,某官。祖諱某,某官。考諱某,尚書兵部員外郎。兵部葬潁州之汝陰,故今為汝陰人。深父嘗以進士補亳州衛真縣主簿,歲餘自免去。有勸之仕者,輒辭以養母。其卒以治平二年七月二十八日,年四十三。於是朝廷用薦者以為某軍節度推官,知陳州南頓縣事,書下,而深父死矣。夫人曾氏,先若干日卒。子男一人某,女二人,皆尚幼。諸弟以某年某月某日,葬深父某縣某鄉某裡,以曾氏祔。銘曰:

  嗚呼深父,維德之仔肩,以迪祖武。厥艱荒遐,力必踐取。莫吾知庸,亦莫吾侮。神則尚反,歸形此土。

  叔父臨川王君墓誌銘

  孔子論天子、諸侯、卿大夫、士、庶人之孝,固有等矣。至其以事親為始,而能竭吾才,則自聖人至於士,其可以無憾焉一也。

  余叔父諱師錫,字某。少孤,則致孝於其母,憂悲愉樂不主於己,以其母而已。學於他州,凡被服、飲食、玩好之物,苟可以愜吾母而力能有之者,皆聚以歸,雖甚勞窘終不廢。豐其母以及其昆弟姑姊妹,不敢愛其力之所能得;約其身以及其妻子,不敢歉其意之所欲為。其外行,則自鄉黨鄰里及其嘗所與遊之人,莫不得其歡心。其不幸而蚤死也,則莫不為之悲傷歎息。夫其所以事親能如此,雖有不至,其亦可以無憾矣。

  自庠序聘舉之法壞,而國論不及乎閨門之隱,士之務本者,常詘於浮華淺薄之材。故余叔父之卒,年三十七,數以進士試于有司,而猶不得祿賜以寬一日之養焉。而世之論士也,以苟難為賢,而余叔父之孝,又未有以過古之中制也,以故世之稱其行者亦少焉。蓋以叔父自為,則由外至者,吾無意於其間可也。自君子之在勢者觀之,使為善者不得職而無以成名,則中材何以勉焉?悲夫!

  叔父娶朱氏。子男一人,某,女子一人,皆尚幼。其葬也,以至和四年,祔於真州某縣某鄉銅山之原皇考諫議公之兆。為銘。銘曰:

  夭孰為之?窮孰為之?為吾能為,已矣無悲。

  虞部郎中刁君墓誌銘

  刁氏於江南為顯姓。當李氏時,君曾祖諱某,甚貴寵,嘗節度昭信軍,卒,葬昭信城南。皇祖諱某,亦嘗仕李氏,歸朝廷,以尚書兵部郎中直秘閣,終真宗時,其墓在江甯牛首之北。後秘閣再世不大遂,然多名人在世議中。尚書屯田員外郎諱某者,葬丹徒,於君為皇考,故君為丹徒人。君諱某,字某,嘗舉進士不中,遂用皇祖蔭仕州縣,以尚書虞部郎中知廣德軍。歸,卒于京師,年六十一。後卒之若干日,治平二年二月十五日,葬丹徒樂亭村。君敦厚謹飭,治內外皆嚴以有恩,所居官,舉其治,以此多薦者。初娶孫氏,後娶郭氏,封金華縣君。有六男子:瑉,試將作監主簿;璹,守某縣令;次玘、瑰、玣、珣為進士。三女,長嫁尚書屯田員外郎梁昱,餘未嫁。銘曰:

  刁氏南祖,奮功以武。詒祿于孫,有蔚有文。君以祖芘,厥艱初仕。祗載不惰,有榮於位。徂相名原,窾此新宮。筮雲終吉,銘告無窮。

  王會之墓誌銘

  君諱逢,字會之,姓王氏,太平州當途縣人也。嘗舉進士不中,去以所學教授。於是蘇州士人從轉運使乞君主其學,學者常致數千百人,君所獎養成就者多矣。乃始以進士起家,權南雄州軍事判官,歸,試判超等,補袁州軍事判官,留為國子監直講,兼隴西郡王宅教授。李某行內修謹,君蓋有力焉。岐國公主既嫁,為君求遷,有命矣,君辭焉,乃已。君少以文學知名,於書無所不觀,而尤喜《易》,作《易傳》十卷、《乾德指說》一卷、《複書》七卷,名士大夫多善其書者。於是樞密使張公舉君可試館職,而宰相無知君者,故不用。通判徐州,以疾不赴,求監蘇州酒,以嘉祐八年正月六日不起,年五十九,至太常博士。君為人樂易,篤于朋友故舊,于勢利無所苟,能愛人以得其歡心。君皇祖考延嗣,祖、考皆不仕,而皇考以君故,贈大理評事。前夫人蘇氏,後夫人陳氏,皆無子。陳氏名家子,亦有賢行,以嘉祐八年四月二日葬君蘇州吳縣三玄鄉陸公原,以前夫人蘇氏祔焉。銘曰:

  宜壽也,五十而已;宜貴也,止于博士。謂卒有後也,而終無子。嗚呼夫子,命不可與謀。其歸其安,永矣茲丘。

  袁州軍事推官蕭君墓誌銘

  袁州軍事推官新喻蕭君,諱洵,字公美。初年十五,以父命就學于鄉里,後數舉進士不合,用父蔭試秘書省校書郎,選筠州司法。嘗獨守法爭議,脫數人於幾死,又選吉州吉水縣主簿,遂佐袁州,攝行宜春令事。縣甚治,用舉者十四人當召對。以治平二年五月十八日卒京師,年四十五。越四年二月三日,葬新喻鐘山鄉鐘山裡。於是夫人張氏前死而別葬。子男一人,錞,郊社齋郎。女六人,其四人既為士妻,其二尚幼。蕭氏故長沙人,當李氏時遷江南,或居廬陵,或新喻,後皆以才力名藝自顯。君曾祖諱紹,有儒學,不仕。祖諱世則,贈光祿卿。父固嘗以尚書刑部郎中、集賢殿修撰守桂州,經略南方,號稱能臣。已而有所牾,以祠部郎中分司遂致仕。君惇厚謹密,事親左右不怠,當官廉實以敏,以故多舉者。銘曰:

  于嗟蕭君,營此新蔔。何性之祥,而命之不穀。匪父匪母,匪子為憂。自其邑裡,皆歎以愀。有銘厥實,藏在中丘。

  大理寺丞楊君墓誌銘

  君諱忱,字明叔,華陽楊氏子。少卓犖,以文章稱天下。治《春秋》,不守先儒傳注,資它經以佐其說。其說超厲卓越,世儒莫能難也。及為吏,披奸發伏,振擿利害,之人之以聲名權勢驕士者,常逆為君自絀,蓋君有以過人如此。然峙其能,奮其氣,不治防畛以取通於世,故終於無所就以窮。

  初,君以父蔭守將作監主簿,數舉進士不中。數上書言事,其言有眾人所不敢言者。丁文簡公且死,為君求職,君辭焉。複用大臣薦,召君試學士院,又久之,不就。積官至朝奉郎、行大理寺丞、通判河中府事、飛騎尉,而坐小法絀監蘄州酒稅,未赴,而以嘉祐七年四月辛巳卒于河南,享年三十九。顧言曰:「焚吾所為書,無留也,以柩從先人葬。」八年四月辛卯,從其父葬河南府洛陽縣平樂鄉張封村。

  君曾祖諱津。祖諱守慶,坊州司馬,贈尚書左丞。父諱偕,翰林侍讀學士,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,特贈尚書兵部侍郎。娶丁氏,清河縣君,尚書右丞度之女。子男兩人:景略,守太常寺太祝,好書,學能自立;景彥,早卒。君有文集十卷,又別為《春秋正論》十卷,《微言》十卷,《通例》二十卷。銘曰:

  芒乎其孰始,以有厥美。昧乎其孰止,以終於此。納銘幽宮,以慰其子。

  節度推官陳君墓誌銘

  人之所難得乎天者,聰明辨智敏給之材;既得之矣,能學問修為以自稱,而不弊於無窮之欲,此亦天之所難得乎人者也。天能以人之所難得者與人,人欲以天之所難得者徇天,而天不少假以年,則其得有不暇乎修為,其為有不至乎成就,此孔子所以歎夫未見其止而惜之者也。

  陳君諱之元,字某,年二十七,為武昌軍節度推官以卒。自其為兒童,強記捷見,能不勞而超其長者。少長,慨然慕古人所為,而又能學其文章。既以進士起家,則喜曰:「無事於詩賦矣,以吾日力盡之於所好,其庶乎吾可以成材。」於是悉橐其家書之官,而蚤夜讀以思,思而不得,則又從其朋友講解,至於達而後已,其材與志如此。使天少假以年,則其成就當如何哉?然無幾何得疾病,遂至於不起。嗟乎,此亦所謂未見其止而可惜者也。

  君某州之某縣人。曾祖曰某。祖曰某。考曰某。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,其兄之方為之蔔某州某縣某所之原以葬。而臨川王某為銘曰:

  浮揚清明,升氣之鄉;沈翳濁墨,降形之宅。其升遠矣,其孰能追?其降在此,有銘昭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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