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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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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安石公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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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城使巴州刺史宋安道落巴州刺史制
敕某等:班祿所以勸能,制罰所以懲事。爾等執技備官久矣,一有所試,而其效皆無可言。竊位素餐之罪,法不可以無懲也。稍從降絀,示有典刑。往其深省厥愆,以稱食功之意。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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