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王安石 > 王安石公文集 | 上頁 下頁
太常博士胥元衡可屯田員外郎制


  敕某:仕于朝廷者,有勞而無罪,至於三歲,則遷位一等,所以明有勸也。爾名臣之子,行義修飭,以才自奮,從政有稱,往服寵章,愈其思勉。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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