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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蔣中正函


  (1924年10月9日)

  革命委員會當要馬上成立,以對付種種非常之事。漢民、精衛不加入,未嘗不可。蓋今日革命,非學俄國不可。而漢民已失此信仰,當然不應加入,於事乃為有濟;若必加入,反多妨礙,而兩失其用,此固不容客氣也。精衛本亦非俄派之革命,不加入亦可。我黨今後之革命,非以俄為師,斷無成就。而漢民、精衛恐皆不能降心相從。且二人性質俱長於調和現狀,不長於徹底解決。現在之不生不死局面,有此二人當易於維持,若另開新局,非彼之長。故只好各用所長,則兩有裨益。若混合做之,則必兩無所成。所以現在局面由漢民、精衛維持調護之。若至維持不住,一旦至於崩潰,當出快刀斬亂麻,成敗有所不計。今之革命委員會,則為籌備以出此種手段,此固非漢民、精衛之所宜也。故當分途以做事,不宜拖泥帶水以敷衍也。此複。

  再:明日果有罷市之事,則必當火速將黃埔所有械彈運韶,再圖辦法。如無罷市,則先運我貨前來,商械當必照所定條件分交各戶可也。若兄煩于保管,可運至兵工廠或河南行營暫存俱可。即候毅安

  孫文  十月九日

  【注】

  據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藏原件照片

  原函無年份,據函內關於商團事件處理意見等內容判斷,當為一九二四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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