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孫文 > 孫中山選集 | 上頁 下頁
立志做大事


  (1923年12月21日對嶺南大學的演講詞,題目為《學生要立志做大事,不可做大官》,入選中學教科書,題目為「立志做大事。」)

  立志是讀書人最要緊的一件事。近代人類立志的思想,是注重發達人群,為大家謀幸福。用事實說,中國靑年應該有的志願,是要把中華民國重新建設起來,讓將來我國的文明和各國並駕齊驅。所以現代的靑年,便應該以國家為己任,把建設將來社會事業的責任擔負起來。這種志願究竟是如何立法呢?我讀古今中外的歷史,知道世界上極有名的人,不全是從政治事業一方面成功的。有在政權上一時極有勢力的人,後來並不知名的;有極知名的人,完全是在政治範圍之外的。簡單地說,古今人物之名望的高大,不是在他所做的官大,是在他所做的事業成功。如果一件事業能夠成功,便能夠享大名。所以我勸諸君立志,是要做大事,不要做大官。

  什麼事叫做大事呢?大概地說,無論那一件事,只要從頭至尾徹底做成功,便是大事。譬如從前有個法國人叫做柏斯多,專用心力考察普通人眼所不能見的東西-那種東西極微渺,極無用處。在普通人看起來,必以為算不得一回什麼事,何必枉費工夫去研究它呢?但是柏斯多把它的構造、性質,和對於別種東西的關係,從頭至尾研究出來,成一種有系統的結果,把這種東西叫做微生物。由研究這種微生物,便發現微生物對於各種動植物的妨害極大,必須要把它撲滅才好。現在世界人類受到撲滅這種微生物的益處,不知道有多少。柏斯多立志研究的東西,雖然說是很小,但是他徹底得到了結果,便是成了大事,所以他在歷史上便享大名。

  學生立志,注重之點,萬不可想要達到什麼地位。必須想要做成一件什麼事。因為地位是關係於個人的,達到了什麼地位,只能為個人謀幸福;事業是關係於群眾的,做成了什麼事,便能為大家謀幸福。

  大家又知道,許多做大事成功的人,不盡是在學校讀過書的,也有向來沒有進過學校的。不過那種人是有他天生的長處,普通人要求所做的事不錯,必要取法古人的長處才好。所以我們要進學校讀書,取古今中外的知識、才學,來幫助我們做一件大事,然後那件大事才容易成功。

  【注】

  胡案:原題「不可做大官」以及文中「不要做大官」頗有不妥,應該為「立志做大事,不是做大官」。做大官不是目的,但是可以是手段。怎能不要?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