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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大總統孫文宣言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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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據廣州市博物館所藏《中華民國大總統孫文宣言書》原件。1912年1月1日,在南京舉行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就職典禮,這是孫中山宣誓及受印後向全體國民發佈的宣言書。《臨時政府公報》第1號第3至5頁也有,但標題是《臨時大總統宣言書》。原文沒有分段。) 中華民國締造之始,而文以不德,膺臨時大總統之任,夙夜戒懼,慮無以副國民之望。夫中國專制政治之毒,至二百餘年來而滋甚,一旦以國民之力踣而去之,起事不過數旬,光復已十餘行省,自有歷史以來成功未有如是之速也。國民以為于內無統一之機關,於外無對待之主體,建設之事更不容緩,於是以組織臨時政府之責相屬。自推功讓能之觀念以言,文所不敢任也;自服務盡責之觀念以言,則文所不敢辭也。是用黽勉從國民之後,能盡掃專制之流毒,確定共和,以達革命之宗旨,完國民之志願,端在今日。敢披瀝肝膽,為國民告: 國家之本,在於人民。合漢、滿、蒙、回、藏諸地為一國,即合漢、滿、蒙、回、藏諸族為一人。——是曰民族之統一。 武漢首義,十數行省先後獨立。所謂獨立,對於清廷為脫離,對於各省為聯合。蒙古、西藏,意亦同此。行動既一,決無歧趨,樞機成於中央,斯經緯周于四至。——是曰領土之統一。 血鐘一鳴,義旗四起,擁甲帶戈之士遍於十餘行省。雖編制或不一,號令或不齊,而目的所在則無不同。由共同之目的,以為共同之行動,整齊劃一,夫豈其難?——是曰軍政之統一。 國家幅員遼闊,各省自有其風氣所宜。前此清廷強以中央集權之法行之,遂其偽立憲之術;今者各省聯合,互謀自治,此後行政,期於中央政府與各省之關係調劑得宜。大綱既挈,條目自舉。——是曰內治之統一。 滿清時代,借立憲之名,行斂財之實,雜捐苛細,民不聊生。此後國家經費,取給於民,必期合于理財學理,而尤在改良社會經濟組織,使人民知有生之樂。——是曰財政之統一。 以上數者,為政務之方針,持此進行,庶無大過。 若夫革命主義,為吾儕所昌言,萬國所同喻,前此雖屢起屢躓,外人無不鑒其用心。八月以來,義旗飆發,諸友邦對之抱和平之望、持中立之態,而報紙及輿論尤每表其同情。鄰誼之篤,良足深謝。臨時政府成立以後,當盡文明國應盡之義務,以期享文明國應享之權利。滿清時代辱國之舉措與排外之心理,務一洗而去之。與我友邦益增睦誼,持和平主義,將使中國見重於國際社會,且將使世界漸趨於大同。循序以進,不為幸獲。對外方針,實在於是。 夫民國新建,外交內政百緒繁生,文自顧何人,而克勝此?然而臨時之政府,革命時代之政府也。十餘年來從事於革命者,皆以誠摯純潔之精神戰勝所遇之艱難。即使後此之艱難遠逾於前日,而吾人惟保此革命之精神,一往而莫之能阻,必使中華民國之基礎確定於大地,然後臨時政府之職務始盡,而吾人始可告無罪于國民也。今以與我國民初相見之日,披布腹心,惟我四萬萬之同胞共鑒之。 大中華民國元年元旦 (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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