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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權主義 第六講(5)


  至於政府自己辦事的權,又可以說是做工權,就是政府來替人民做工夫的權。人民有了大權,政府能不能夠做工夫,要做什麼樣的工夫,都要隨人民的志願。就是政府有了大權,一經發動做工夫之後,可以發生很大的力量,人民隨時要他停止,他便要停止。總而言之,要人民真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權,便要政府的動作隨時受人民的指揮。好像外國的舊兵船,從前如果是裝了十二門大炮,便分成六個炮臺,要瞄準放炮打什麼敵人,都是由許多炮手去分別執行,做指揮的人不能直接管理。現在的新兵船,要測量敵人的遠近,在桅頂便有測量機;要瞄準放炮,在指揮官的房中便有電機直接管理。如果遇到了敵人,不必要許多炮手去瞄準放炮,只要做指揮官的人,坐在房中,就測量機的報告,按距離的遠近撥動電機,要用那一門炮,打那一方的敵人,或者是要十二門炮同時瞄準,同時放炮,都可以如願,都可以命中。像這樣才叫做是直接管理。但是要這樣來直接管理,並不是要管理的人自己都來做工夫,不要自己來做工夫的機器,才叫做靈便機器。

  人民有了這四個大權來管理政府,要政府去做工夫,在政府之中要用什麼方法呢?要政府有很完全的機關,去做很好的工夫,便要用五權憲法。用五權憲法所組織的政府,才是完全政府,才是完全的政府機關。有了這種的政府機關去替人民做工夫,才可以做很好很完全的工夫。從前說美國有一位學者,對於政治學理上的最新發明,是說在一國之內,最怕的是有了一個萬能政府,人民不能管理;最希望的是要一個萬能政府,為人民使用,以謀人民的幸福。有了這種政府,民治才算是最發達。

  我們現在分開權與能,說人民是工程師,政府是機器。在一方面要政府的機器是萬能,無論什麼事都可以做;又在他一方面要人民的工程師也有大力量,可以管理萬能的機器。那麼,在人民和政府的兩方面彼此要有一些什麼的大權,才可以彼此平衡呢?在人民一方面的大權剛才已經講過了,是要有四個權,這四個權是選舉權、罷免權、創制權、複決權。在政府一方面的,是要有五個權,這五個權是行政權、立法權、司法權、考試權、監察權。用人民的四個政權來管理政府的五個治權,那才算是一個完全的民權政治機關。有了這樣的政治機關,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。我們要詳細明白這兩種大權的關係,可以用一個圖來說明:

  就這個圖看,在上面的政權,就是人民權,在下面的治權,就是政府權。人民要怎麼樣管理政府,就是實行選舉權、罷免權、創制權和複決權;政府要怎麼樣替人民做工夫,就是實行行政權、立法權、司法權、考試權和監察權。有了這九個權,彼此保持平衡,民權問題才算是真解決,政治才算是有軌道。

  至於這九個權的材料,並不是今日發明的。譬如就政權說,在瑞士已經實行過了三個權,不過是沒有罷官權。在美國的西北幾省,現在除採用瑞士的三個政權以外,並加入一個罷免權。至於選舉權,更是世界上各國最通行的民權。所以就世界上民權的情形說,瑞士已經實行過了三權,美國有四分之一的省份已經實行過了四權。他們在那幾部分的地方實行這四個民權,有了很周密的辦法,得了很好的成績。就是這四個民權,實在是經驗中的事實,不是假設來的理想。我們現在來採用,是很穩健的,並沒有什麼危險。至於說到政府權,從前都是由皇帝一個人壟斷,革命之後才分開成三個權。像美國獨立之後便實行三權分立,後來得了很好的成績,各國便都學美國的辦法。

  不過,外國從前只有三權分立,我們現在為什麼要五權分立呢?其餘兩個權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呢?這兩個權是中國固有的東西。中國古時舉行考試和監察的獨立制度,也有很好的成績。像滿清的禦史,唐朝的諫議大夫,都是很好的監察制度。舉行這種制度的大權,就是監察權。監察權就是彈劾權。外國現在也有這種權,不過把他放在立法機關之中,不能夠獨立成一種治權罷了。至於歷代舉行考試,拔取真才,更是中國幾千年的特色。

  外國學者近來考察中國的制度,便極讚美中國考試的獨立制度,也有仿效中國的考試制度去拔取真才。像英國近來舉行文官考試,便是說從中國仿效過去的。不過英國的考試制度,只考試普通文官,還沒有達到中國考試權之獨立的真精神。所以就中國政府權的情形講,只有司法、立法、行政三個權是由皇帝拿在掌握之中,其餘監察權和考試權還是獨立的。就是中國的專制政府,從前也可以說是三權分立的,和外國從前的專制政府便大不相同。從前外國在專制政府的時候,無論是什麼權都是由皇帝一個人壟斷。中國在專制政府的時候,關於考試權和監察權,皇帝還沒有壟斷。所以分開政府的大權,便可以說外國是三權分立,中國也是三權分立。

  中國從前實行君權、考試權和監察權的分立,有了幾千年。外國實行立法權、司法權和行政權的分立,有了一百多年。不過外國近來實行這種三權分立,還是不大完全。中國從前實行那種三權分立,更是有很大的流弊。我們現在要集合中外的精華,防止一切的流弊,便要採用外國的行政權、立法權、司法權,加入中國的考試權和監察權,連成一個很好的完壁,造成一個五權分立的政府。像這樣的政府,才是世界上最完全、最良善的政府。國家有了這樣的純良政府,才可以做到民有、民治、民享的國家。

  我們在政權一方面主張四權,在治權一方面主張五權,這四權和五權各有各的統屬,各有各的作用,要分別清楚,不可紊亂。現在許多人都不能分別,不但是平常人不能分別,就是專門學者也是一樣的不能分別。像近來我會見了一個同志,他是從美國畢業回來的。我問他說:「你對於革命的主義是怎麼樣呢?」他說:「我是很贊成的。」我又問他說:「你是學什麼東西呢?」他說:「我是學政治法律。」我又問他說:「你對於我所主張的民權,有什麼意見呢?」他說:「五權憲法是很好的東西呀,這是人人都歡迎的呀!」像這位學政治法律的專門學者,所答非所問,便可以知道他把四權和五權還沒有分別清楚,對於人民和政府的關係還是很糊塗。殊不知道五權是屬￿政府的權,就他的作用說,就是機器權。一個極大的機器,發生了極大的馬力,要這個機器所做的工夫很有成績,便要把他分成五個做工的門徑。

  民權就是人民用來直接管理這架大馬力的機器之權,所以四個民權,就可以說是機器上的四個節制。有了這四個節制,便可以管理那架機器的動靜。政府替人民做事,要有五個權,就是要有五種工作,要分成五個門徑去做工。人民管理政府的動靜,要有四個權,就是要有四個節制,要分成四方面來管理政府。政府有了這樣的能力,有了這些做工的門徑,才可以發出無限的威力,才是萬能政府。

  人民有了這樣大的權力,有了這樣多的節制,便不怕政府到了萬能沒有力量來管理。政府的一動一靜,人民隨時都是可以指揮的。像有這種情形,政府的威力便可以發展,人民的權力也可以擴充。有了這種政權和治權,才可以達到美國學者的目的,造成萬能政府,為人民謀幸福。中國能夠實行這種政權和治權,便可以破天荒在地球上造成一個新世界。

  至於民權之實情與民權之行使,當待選舉法、罷免法、創制法和複決法規定之後,乃能悉其真相與底蘊。在講演此民權主義之中,固不能盡述也。閱者欲知此中詳細情形,可參考廖仲愷君所譯之《全民政治》。

  〔注〕

  據孫文講演、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編輯《民權主義》(廣州一九二四年八月出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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