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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父母殺生


  錢塘金某者,齋戒虔篤。以疾卒,附一童云:「善業日淺,未得往生淨土,今在陰界,然亦甚樂,去住自由。」一日呵其妻子云:「何故為吾墳墓事,殺雞為黍?今有吏隨我,稍不似前之自由矣!」子婦懷妊,因問之。則曰:「當生男無恙。過此複當生男,則母子雙逝。」予謹記之,以候應否。俄而生男。複妊,複生男,男隨斃,母亦隨斃。乃知一一語皆不謬。然則為父母殺生,孝子豈為之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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