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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榷河朔鹽利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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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端與予同在條例司,暘叔門下士也,深非介甫論事,時對予深言,予曰:「君如此,意將何事?」 曰:「河朔財賦常患窘急,然鹽獨未榷,今誠榷之,利不貲矣。」 予曰:「予頃在河朔,聞鹽本末稍詳。河朔地鹻,民刮鹻煎鹽,不買而足用。周世宗常榷海鹽,共得三十萬緡,民多犯法,極苦之。藝祖征河東還,父老進狀,乞隨兩稅納錢三十萬緡而罷榷法。藝祖許焉,今兩稅外食鹽錢是已。是時,民於澶洲河橋作感聖恩道場,父老至今能道之。仁宗朝,王君貺為三司使,覆議榷法,未定,君貺去職。張安道繼之,具本末以奏,且曰:『河朔歲有河隄、國信之勞,比之諸道為苦,恐不宜複榷鹽以困之。』仁宗驚曰:『朕不知也,奈何重困河朔生靈!卿為朕撰數句語,朕將親批出,使河朔人知此意。』即批奏牘後曰:『朕恐河朔軍民複食貴鹽,所請宜不行。』時賈魏公昌朝留守北京,聖語至,即刻石於府園騎山樓癭木亭上。及賈公再守魏,而提刑薛向密奏乞行榷法,讬以他事入議,朝廷許之。賈公具知其計,及其還,置酒邀之,中食,引至騎山癭木亭相對,酒五行,無他語。向顧見石刻,知事已露,遂不覆議榷事,魏人以此深德賈公。君奈何複言此論?」 曰:「我初微聞此,不意君知之詳也。」 即不敢措口,然元豐間竟聽議者榷之,至元佑而罷,今又複榷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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