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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詔集卷十一 試論八首


  【王者不治夷狄論】

  儒者必慎其所習,習之不正,終身病之。《公羊》之書,好為異說而無統,多作新意以變惑天下之耳目,是以漢之諸儒治《公羊》者,比於他經,最為迂闊。至於何休,而其用意又甚於《公羊》,蓋其勢然也。《經》書:「公及戎盟於潛。」《公羊》猶未有說也,而休以為王者不治夷狄,錄戎來者不拒,去者不追也。夫公之及戎盟於潛也,時有是事也。時有是事,而孔子不書可乎?故《春秋》之書,其體有二:有書以見褒貶者,有書以記當時之事,備史記之體,而其中非必有所褒貶予奪者。公之及戎盟於潛,是無褒貶予奪者也,而休欲必為之說,是以其說不得不妄也。且王者豈有不治夷狄者乎?王者不治夷狄,是欲苟安於無事者之說也。古之所以治夷狄之道,世之君子嘗論之矣。有用武而征伐之者,高宗、文王之事是也;有修文而和親之者,漢之文、景之事是也;有閉拒而不納之者,光武之謝西域、絕匈奴之事是也。此三者皆所以與夷狄為治之大要也。今日來者必不可拒,則是光武之謝西域,以息中國之民者非乎?去者必不可追,則是高宗、文王凡所以征其不服而討其不庭者皆非也。凡休之說,施之于中國強盛、夷狄暴橫之時,則將養寇以遺子孫之憂;施之於中國新定休息自養之際,則為夷狄之所役,使以自勞敝而不得止。凡此二者,休之說無施而可也。蓋愚聞之,聖人之于戎狄也,吾欲來之則來之,雖有欲去者,不可得而去也;吾欲去之則去之,雖有欲來者,亦不可得而來也。要以使吾中國不失於便,而置夷狄於不便之地,故其屈伸進退,莫不在我。而休欲其自來而自去也耶,此其尤不可者也。治休之學者曰《春秋》托始以治天下,當隱公之際,未暇遠略,故先書晉滅夏陽,不書楚滅谷、鄧。夫谷、鄧之不書,是楚之未通而不告也。如使聖人未欲與夷狄交通,則雖有欲至,尚可得而至哉?愚故曰《春秋》之書「公及戎盟於潛」,是記事之體,而無休之說也。

  【劉愷丁鴻孰賢論】

  天下之讓三:有不若之讓,有相援之讓,有無故之讓。讓者,天下之大功大善也。然而至於無故之讓,則聖人深疾而排之,以為此奸人之所以盜名於暗世者也。昔者公族穆子之讓韓起,范宣子之讓知伯,宣子、穆子中心誠有以愧於彼二人也,是不若之讓也。舜之命禹也,讓于皋陶,其命益也,讓于朱虎、熊羆。夫皋陶之不能當禹之任,朱虎、熊羆之不能辦益之事,亦已明矣。然猶讓焉者,此所謂相援之讓也。夫使天下之人皆能讓其所不及,則賢材在位,而賢不肖不爭;皆能讓以相援,則君子以類升,而小人不能間。此二者天下之大善也。然而至於無故之讓,則天下之大不善也。東漢之衰,丁鴻、鄧彪、劉愷此三人者,皆當襲父爵而以讓其弟,非是先君之命,非有嫡庶之別,而徒讓焉,以自高於世俗。世之君子從而譏之。然此三人者之中,猶有優劣焉。劉、鄧讓而不反,以遂其非。丁鴻讓而不終,聽其友人鮑駿之言而卒就國,此鴻之所以優於劉、鄧也。且夫聞天下之有讓,而欲竊取其名以自高其身,以邀望天下之大利者,劉愷之心也。聞天下之讓而竊慕之,而不知其不同,以陷於不義者,丁鴻之心也。推其心而定其罪,則愷在可戮,而鴻為可恕,此真偽之辨也,賢愚可以見矣。故範曄曰:「太伯、伯夷未始有其讓也,故太伯稱至德,伯夷稱賢人,末世徇其名而昧其致,則詭激之行興矣。」若夫鄧彪、劉愷讓其弟以取義,使弟受非服,而己受其名,不已過乎?夫君子之立言,非以苟顯其理,將以啟天下之方悟者;立行,非以苟顯其身,將以教天下之方動者。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乎?丁鴻之心主乎忠愛,何其終悟而從義也。異乎數子之徇名者也。嗟夫!世之邪僻之人,盜天下之大名,以冒天下之大利,自以為人莫吾察,而不知君子之論有以見之。故為國者不可以不貴君子之論也。

  【禮義信足以成德論】

  周衰,凡所以教民之具既廢,而戰攻侵伐之役交橫於天下,民去其本而爭事於末。當時之君子思救其弊,而求之太迫,導之無術。故樊遲請學為稼,又欲為圃,而孔子從而譏之曰:「小人哉,樊須也!上好禮,則民莫敢不肅;上好義,則民莫敢不服;上好信,則民莫敢不用情。夫如是,四方之民繈負其子而至矣,焉用稼!」釋之曰:禮義與信足以成德,又安用稼哉?嗟夫!仁人之言,其始常若迂闊而不可行,然要其終,其取利多而卒以無弊者,終莫能易其說。蓋孔子之于衛,常欲正名,而子路笑之矣。冉子之于魯,常欲徹,而魯君非之矣。何則?衛之亂,若非正名之所能安;而魯之饑,若非徹之所能救。然而欲天下無饑與亂,則非此二者莫之能濟。故夫欲取其利而取之於遠,則取利多而民不知;欲圖其事而圖之於深,則事有漸而後無弊。今夫樊遲欲為農圃以富民,而孔子答之以禮義信也。天下疑之,而愚以為不然。若觀於《孟子》而求其所以辨許行之說,則夫農圃之事,乃有可以禮義致而可以信取之道。何者?許子欲使君臣並耕,饔飧而治,此豈非樊子所願學者哉?而孟子答之以堯舜無所用心於耕稼。堯以不得舜為憂,舜以不得禹為憂。堯得舜,舜得禹,而禮義流行,忠信洋溢,則天下之民,將不勸之耕而自為耕,不督之圃而自為圃,而何致于身服農圃之勞,而憂農圃之憂哉?且夫欲勸天下之農而至於親為之者,亦足以見其無術矣。古之聖人,其禦天下也,禮行而民恭,則役使如意;義行而民服,則勞苦而不怨;信行而民用情,則上下相知而教化易行。三德既成,則民可使蹈白刃而無怨,而況農圃之功哉!故夫欲致其功而形之於遠,則功可成;欲力其事而為之於近,則百弊起。今欲君子、小人而皆從事于農,則夫天下之民尚誰使治之哉?

  【形勢不如德論】

  三代之時,法令寬簡,所以堤防禁固其民而尊嚴其君者,舉皆無有。而其所都之地,又非有深山大河之固,然而曆歲數百長久而安存者何耶?秦之法令可謂峻矣,而其所都,又關中天府之固,古之所謂百二者也。然而二世而亡者何耶?太史公曰:「權勢法制所以為治也,地形險阻所以為固也。」然而二者猶未足恃也。故曰形勢雖強,猶不如德也。天下之形勢,愚嘗論之矣。讀《易》至於《坎》,喟然而歎曰:嗟夫!聖人之所以教人者,蓋詳矣夫。《坎》之為言,猶曰險也。天之所以為險者,以其不可升,而地之所以為險者,以其有山川丘陵。天地之險,愚聞之矣,而人之險,愚未之聞也。或曰王公設險,以守其國,此人之險,而高城深地之謂也。曰非也,高城深池,此無以異於地之險。而人之險,法制之謂也。天下之人,其初蓋均是人也,而君至於為君之尊,而民至於為民之卑,君上日享其樂而臣下日安其勞,而不敢怨者,是法制之力也。然猶未也,可以禦小害,而未可以禦大害也。大盜起,則城池險阻不可以固而留,眾叛親離,則法制不可以執而守。是必有非形之形,非勢之勢,而後可也。故至《坎》之六四而曰:「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無咎。」夫六四處剛柔相接之時,而乃用一樽、二簋、土盎、瓦缶相與拳曲俯仰於戶牖之下,而終獲無咎,此豈非聖人知天下之不可以強服,而為是優柔從容之德,以和其剛強難屈之心,而作其愧恥不忍之意故耶?嗟夫!秦人自負其強,欲以斬刖齊天下之民,而以山河為社稷之保障,不知英雄之士開而辟之,刑罰不能繩,險阻不能拒。故聖人必有以深結天下之心,使英雄之士有所不可解者,則《坎》之六四是也。

  【禮以養人為本論】

  君子之為政,權其輕重,而審其小大,不以輕害重,不以小妨大。為天下之大善,而小有不合焉者,君子不顧也。立天下之大善,而以小有不合而止,則是天下無聖人,大善終不可得而建也。自周之亡,其父子君臣冠昏喪祭之禮,皆以淪廢。至於漢興,賢君名臣,比比而出,皆知禮之足以為治也,然皆拱手相視,而莫敢措。非以禮為不善也,以為不可複也,是亦自輕而已。故元、成之間,劉向上書,以為禮以養人為本。如有過差,是過而養人也。刑罰之過,或至於死傷,然有司請定法令,筆則筆,削則削,是敢於殺人而不敢於養人也。然而為是者,則亦有故。律令起於後世,而禮出於聖人。敢變後世之刑,而不敢變先王之禮,是亦畏聖人太過之弊也。《記》曰:禮之所生,生於義也。故禮雖先王未之有,可以義起也。故因人之情,而為之節文,則亦何至於憚之而不敢邪?今夫冠禮,所以養人之始,而歸之正也;昏禮,所以養人之親,而尊其祖也;喪禮,所以養人之孝,而為之節也;祭禮,所以養人之終,而接之於無窮也;賓客之禮,所以養人之交,而慎其瀆也;鄉禮,所以養人之本,而教之以孝悌也。凡此數者,皆待禮而後可以生。今皆廢而不立,是以天下之人,皇皇然無所折衷,求其所從而不得,則不能不出其私意,以自斷其禮。私意既行,故天下之弊起。奢者,極其奢以傷其生;儉者,極其儉以不得其所欲。財用匱而饑寒作,饑寒作而盜賊起,盜賊起而民之所恃以為養者,皆失而不可得。雖日開倉廩發府庫以贍百姓,民猶未可得而養也。故古之聖人,不用財,不施惠,立禮於天下,而匹夫匹婦,莫不自得于閭閻之中,而無所匱乏,此所謂知本者也。

  【既醉備五福論】

  善夫!詩人之為《詩》也。成王之時,天下已平,其君子優柔和易而無所怨怒,天下之民各樂其所。年谷時熟,父子兄弟相愛,而無暴戾不和之節,莫不相與作為酒醴,剝烹牛羊,以烹以祀,以相與宴樂而不厭。詩人欲歌其事,而以為未足以見其盛也,故又推而上之,至於朝廷之間,見其君臣相安而親戚相愛。至於祭祀宗廟,既事而又與其諸父昆弟皆宴于寢旅,酬下至於無算爵,君臣釋然而皆醉。故為作《既醉》之詩以歌之。而後之傳《詩》者,又深思而極觀之,以為一篇之中,而五福備焉。然愚觀於《詩》、《書》,至《抑》與《酒誥》之篇,觀其所以悲傷前世之失,及其所以深懲切戒於後者,莫不以飲酒無度、沈湎荒亂、號呶倨肆以敗亂其德為首。故曰:「百禍之所由生,百福之所由消耗而不享者,莫急於酒。」周公之戒康叔曰:「酒之失,婦人是用。二者合併,故五福不降,而六極盡至。」愚請以小民之家而明之。今夫養生之人,深自覆護擁閉,無戰鬥危亡之患,然而常至於不壽者何耶?是酒奪之也。力田之人,倉廩富矣,俄而至於饑寒者何耶?是酒困之也。服食之人,乳藥餌石,無風雨暴露之苦,而常至於不甯者何耶?是酒病之也。修身之人,帶鉤蹈矩,不敢妄行,而常至於失德者何耶?是酒亂之也。四者既備,則雖欲考終天命,而其道無由也。然而曰五福備於《既醉》者何也?愚固言之矣。百姓相與歡樂于下,而後君臣乃相與偕醉於上。醉而愈恭,和而有禮。心和氣平,無悖逆暴戾之氣幹於其間,而壽不可勝計也。用財有節,禦己有度,而富不可勝用也。壽命長永,而又加之以富,則非安寧而何?既壽而富,且身安矣,而無所用其心,則非好德而何?富壽而安,且有德以不朽於後也,則非考終命而何?故世之君子,苟能觀《既醉》之詩,以和平其心,而又觀夫《抑》與《酒誥》之篇,以自戒也,則五福可以坐致,而六極可以遠卻。而孔子之說,所以分而別之者,又何足為君子陳于前哉!

  【史官助賞罰論】

  域中有三權:曰天,曰君,曰史官。聖人以此三權者制天下之是非,而使之更相助。夫惟天之權而後能壽夭禍福天下之人,而使賢者無夭橫窮困之災,不賢者無以享其富貴壽考之福。然而季次、原憲,古所謂賢人者也,伏于窮閻之下,布衣饘粥之不給。盜蹠、莊蹻,橫行於天下,食人之肝以為糧,而老死於牖下,不見兵革之禍。如此,則是天之權有時而有所不及也。故人君用其賞罰之權于天道所不及之間,以助天為治。然而賞罰者,又豈能盡天下之是非!而賞罰之于一時,猶懼其不能用著暴見於萬世之下,故君舉而屬之於其臣,而名之曰「史官」蓋史官之權,與天與君之權均,大抵三者更相助,以無遺天下之是非。故荀悅曰:「每於歲盡,舉之尚書,以助賞罰。」夫史官之興,其來尚矣。其最著者,在周曰佚,在魯曰克,在齊曰南氏,在晉曰董狐,在楚曰倚相。觀其為人,以度其當時之所書,必有以助賞罰者。然而不獲見其筆墨之所存,以不能盡其助治之意。獨仲尼因魯之史官左丘明而得其載籍,以作為《春秋》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,雖其名為經,而其實史之尤大章明者也。故齊桓、晉文有功于王室,王賞之以侯伯之爵,征伐四國之權,而《春秋》又從而屢進之,此所以助乎賞之當於其功也。吳、楚、徐、越之僭,皆得罪於其君者也,而《春秋》又從而加之以斥絕擯棄不齒之辭,此所以助乎罰之當於其罪也。若夫當時賞罰之所不能及,則又為之明言其狀,而使後世嗟歎痛惜之不已。嗚呼!賢人君子之功烈與夫亂臣賊子罪惡之狀,於此皆可以無憂其無聞焉。是故古者聖人重史官。當漢之時,號曰太史令,而其權在丞相之上,郡國計吏,上計于太史,而後以其副上于丞相、禦史。夫惟知其權之可以助賞罰也,故從而尊顯之。然則後之史官,其可以忽哉!

  【刑賞忠厚之至論】

  古之君子立于天下,非有求勝於斯民也。為刑以待天下之罪戾,而唯恐民之入於其中以不能自出也;為賞以待天下之賢才,而唯恐天下之無賢而其賞之無以加之也。蓋以君子先天下,而後有不得已焉。夫不得已者,非吾君子之所志也,民自為而召之也。故罪疑者從輕,功疑者從重,皆順天下之所欲從。且夫以君臨民,其強弱之勢、上下之分,非待夫與之爭尋常之是非而後能勝之矣。故甯委之於利,使之取其優,而吾無求勝焉。夫惟天下之罪惡暴著而不可掩,別白而不可解,不得已而用其刑。朝廷之無功,鄉黨之無義,不得已而愛其賞。如此,然後知吾之用刑,而非吾之好殺人也;知吾之不賞,而非吾之不欲富貴人也。使夫其罪可以推而納之于刑,其跡可以引而置之於無罪;其功與之而至於可賞,排之而至於不可賞。若是二者而不以與民,則天下將有以議我矣。使天下而皆知其可刑與不可賞也,則吾猶可以自解。使天下而知其可以無刑、可以有賞之說,則將以我為忍人,而愛夫爵祿也。聖人不然,以為天下之人,不幸而有罪,可以刑,可以無刑,刑之,而傷於仁;幸而有功,可以賞,可以無賞,無賞,而害於信。與其不屈吾法,孰若使民全其肌膚、保其首領,而無憾於其上;與其名器之不僭,孰若使民樂得為善之利而無望望不足之意。嗚呼!知其有可以與之之道而不與,是亦志於殘民而已矣。且彼君子之與之也,豈徒曰與之而已也,與之而遂因以勸之焉耳。故舍有罪而從無罪者,是以恥勸之也;去輕賞而就重賞者,是以義勸之也,蓋欲其思而得之也。故夫堯舜、三代之盛,舍此而忠厚之化亦無以見於民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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