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乃言底可績


  (尚書解十首之一)

  巧言令色,帝之所畏也。故以言取人,自孔子不能無失。然聖賢之在下也,其道不效於民,其才不見於行事,非言無自出之。故以言取人者,聖人之所不能免也。納之以言,試之以功,自堯舜以來,未之有改也。堯將禪舜也,曰:「詢事考言,乃言底可績。」底之為言極也。《易》曰:「窮理盡性,以至於命。」

  可謂極矣。君子之于事物也,原其始不要其終,知其一不知其二,見其偏不見其全,則利害相奪,華實相亂,烏能得事之真、見物之情也哉!故言可聽而不可行,事可行而功不可成,功可成而民不可安,是功未始成也。舜、禹、皋陶之言,皆功成而民安之者也。嗚呼!極之為至德也久矣。箕子謂之皇極,子思謂之中庸。

  極則非中也,中則非極也,此昧者之論也。故世俗之學,以中庸為處可否之間,無過與不及之病而已,是近于鄉原也。若夫達者之論則不然。曰:「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,發而皆中節謂之和,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」非舜、禹、皋陶之成功,其孰能與於此哉!故愚以謂窮理盡性,然後得事之真,見物之情。以之事天則天成,以之事地則地平,以之治人則人安。此舜、禹、皋陶之言,可以底績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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