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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清儲祥宮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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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祐六年六月丙午,制詔臣軾,上清儲祥宮成,當書其事于石。臣軾拜手稽首言曰:「臣以書命侍罪北門,記事之成,職也。然臣愚不知宮之所以廢興,與凡材用之所從出,敢昧死請。」乃命有司具其事以詔臣軾。 始,太宗皇帝以聖文神武佐太祖定天下。既即位,盡以太祖所賜金帛作上清宮朝陽門之內,旌興王之功,且為五代兵革之余遺民赤子,請命上帝,以至道元年正月宮成,民不知勞,天下頌之。至慶曆三年十二月,有司不戒於火,一夕而燼。自是為荊棘瓦礫之場,凡三十七年。元豐二年二月,神宗皇帝始命道士王太初居宮之故地,以法籙符水為民禳禬,民趨歸之,稍以其力修復祠宇。詔用日者言,以宮之所在為國家子孫地,乃賜名上清儲祥宮。且賜度牒與佛廟神祠之遺利,為錢一千七百四十七萬,又以官田十四頃給之,刻玉如漢張道陵所用印,及所被冠佩劍履以賜太初,所以寵之者甚備。宮未成者十八,而太初卒,太皇太后聞之,喟然歎曰:「民不可勞也,兵不可役也,大司徒錢不可發也,而先帝之意不可以不成。」乃敕禁中供奉之物,務從約損,斥賣珠玉以巨萬計,凡所謂以天下養者,悉歸之儲祥,積會所賜,為錢一萬七千六百二十八萬,而宮乃成。內出白金六千三百餘兩,以為香火瓜華之用。召道士劉應真嗣行太初之法,命入內供奉官陳衍典領其事。起四年之春,訖六年之秋,為三門兩廡,中大殿三,旁小殿九,鐘經樓二,石壇一,建齋殿於東,以待臨幸,築道館於西,以居其徒,凡七百餘間。雄麗靖深,為天下偉觀,而民不知、有司不與焉。嗚呼,其可謂至德也已矣! 臣謹按道家者流,本出於黃帝、老子。其道以清淨無為為宗,以虛明應物為用,以慈儉不爭為行,合于《周易》「何思何慮」、《論語》「仁者靜壽」之說,如是而已。自秦、漢以來,始用方士言,乃有飛仙變化之術,《黃庭》、《大洞》之法,太上、天真、木公、金母之號,延康、赤明、龍漢、開皇之紀,天皇太一、紫微、北極之祀,下至於丹藥奇技,符籙小數,皆歸於道家,學者不能必其有無。 然臣嘗竊論之。黃帝、老子之道,本也。方士之言,末也。修其本而末自應。故仁義不施,則韶濩之樂,不能以降天神。忠信不立,則射鄉之禮,不能以致刑措。 漢興,蓋公治黃、老,而曹參師其言,以謂治道貴清靜,而民自定。以此為政,天下歌之曰:「蕭何為法,顜若畫一。曹參代之,守而勿失。載其清靜,民以寧壹。」其後文景之治,大率依本黃、老,清心省事,薄斂緩獄,不言兵而天下富。 臣觀上與太皇太后所以治天下者,可謂至矣。檢身以律物,故不怒而威。捐利以予民,故不藏而富。屈己以消兵,故不戰而勝。虛心以觀世,故不察而明。 雖黃帝、老子,其何以加此。本既立矣,則又惡衣菲食,卑宮室,陋器用,斥其贏餘,以成此宮,上以終先帝未究之志,下以為子孫無疆之福。宮成之日,民大和會,鼓舞謳歌,聲聞於天,天地喜答,神祇來格,祝史無求,福祿自至,時萬時億,永作神主。故曰「修其本而末自應」,豈不然哉!臣既書其事,皇帝若曰:「大哉太祖之功,太宗之德,神宗之志,而聖母成之。汝作銘詩,而朕書其首曰上清儲祥宮碑。」臣軾拜手稽首獻銘曰:天之蒼蒼,正色非耶?其視下也,亦若斯耶?我作上清,儲祥之宮。無以來之,其肯我從。元祐之政,媚於上下。何修何營,曰是四者。民懷其仁,吏服其廉。鬼畏其正,神予其謙。帝既子民,維子之視。雲何事帝,而瘠其子。允哲文母,以公滅私。作宮千柱,人初不知。於皇祖宗,在帝左右。風馬雲車,從帝來狩。閱視新宮,察民之言。佑我文母,及其孝孫。孝孫來饗,左右耆耇。無競惟人,以燕我後。多士為祥,文母所培。我膺受之,篤其成材。千石之鐘,萬石之虡。相以銘詩,震于四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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