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詩論


  自仲尼之亡,六經之道,遂散而不可解。蓋其患在於責其義之太深,而求其法之太切。夫六經之道,惟其近於人情,是以久傳而不廢。而世之迂學,乃皆曲為之說,雖其義之不至於此者,必強牽合以為如此,故其論委曲而莫通也。

  夫聖人之為經,惟其《禮》與《春秋》合,然後無一言之虛而莫不可考,然猶未嘗不近於人情。至於《書》出於一時言語之間,而《易》之文為蔔筮而作,故時亦有所不可前定之說,此其於法度已不如《春秋》之嚴矣。而況《詩》者,天下之人,匹夫匹婦羈臣賤隸悲憂愉佚之所為作也。夫天下之人,自傷其貧賤困苦之憂,而自述其豐美盛大之樂,上及於君臣、父子,天下興亡、治亂之跡,而下及於飲食、床笫、昆蟲、草木之類,蓋其中無所不具,而尚何以繩墨法度區區而求諸其間哉!此亦足以見其志之無不通矣。夫聖人之于《詩》,以為其終要入于仁義,而不責其一言之無當,是以其意可觀,而其言可通也。

  今之《詩傳》曰「殷其雷,在南山之陽」、「出自北門,憂心殷殷」、「揚之水,白石鑿鑿」、「終朝采綠,不盈一掬」、「瞻彼洛矣,維水泱泱」,若此者,皆興也。而至於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」、「南有樛木,葛藟累之」、「南有喬木,不可休息」、「維鵲有巢,維鳩居之」、「喓喓草蟲,趯趯阜螽」,若此者,又皆興也。其意以為興者,有所象乎天下之物,以自見其事。故凡《詩》之為此事而作,其言有及於是物者,則必強為是物之說,以求合其事,蓋其為學亦已勞矣。

  且彼不知夫《詩》之體固有比矣,而皆合之以為興。夫興之為言,猶曰其意雲爾。意有所觸乎當時,時已去而不可知,故其類可以意推,而不可以言解也。

  「殷其雷,在南山之陽」,此非有所取乎雷也,蓋必其當時之所見而有動乎其意,故後之人不可以求得其說,此其所以為興也。嗟夫,天下之人,欲觀於《詩》,其必先知比、興。若夫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」,是誠有取於其摯而有別,是以謂之比而非興也。

  嗟夫,天下之人,欲觀於《詩》,其必先知夫興之不可與比同,而無強為之說,以求合其當時之事。則夫《詩》之意,庶乎可以意曉而無勞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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