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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遺 尚書解十首


  【乃言底可績】

  巧言令色,帝之所畏也。故以言取人,自孔子不能無失。然聖賢之在下也,其道不效於民,其才不見於行事,非言無自出之。故以言取人者,聖人之所不能免也。納之以言,試之以功,自堯舜以來,未之有改也。堯將禪舜也,曰:「詢事考言,乃言底可績。」底之為言極也。《易》曰:「窮理盡性,以至於命。」

  可謂極矣。君子之于事物也,原其始不要其終,知其一不知其二,見其偏不見其全,則利害相奪,華實相亂,烏能得事之真、見物之情也哉!故言可聽而不可行,事可行而功不可成,功可成而民不可安,是功未始成也。舜、禹、皋陶之言,皆功成而民安之者也。嗚呼!極之為至德也久矣。箕子謂之皇極,子思謂之中庸。

  極則非中也,中則非極也,此昧者之論也。故世俗之學,以中庸為處可否之間,無過與不及之病而已,是近于鄉原也。若夫達者之論則不然。曰:「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,發而皆中節謂之和,致中和,天地位焉,萬物育焉。」非舜、禹、皋陶之成功,其孰能與於此哉!故愚以謂窮理盡性,然後得事之真,見物之情。以之事天則天成,以之事地則地平,以之治人則人安。此舜、禹、皋陶之言,可以底績者也。

  【塈讒說殄行】

  《書》云:「朕塈讒說殄行。」傳曰:君子之所為,為可傳、為可繼也。凡行之不可傳、繼者,皆殄行也。堯舜之所塈也。世衰道喪,士貴苟難而賤中庸,故邪慝者進焉。齊桓公欲用豎刁、易牙、開方三子。管仲曰:「三子者自刑以近君,去親殺子以求合,皆非人情,難近。」桓公不聽,卒以亂齊。齊桓,賢主也。

  管仲,信臣也。夫以賢主而不用信臣之言,豈非三子者似忠而難知也歟?甚矣,似之亂真也。故曰「惡紫」:謂其奪朱也;「惡莠」:謂其亂苗也;「惡鄉原」:謂其亂德也。孟子憂之,故曰:「君子反經而已矣。」君子之所貴,必其可傳、可繼者也。是以謂之經。經者,常也。君子苟常之為貴,則彼苟難殄行,無為為之矣。苟難者無所獲,殄行者無所利,則庶民並興,巧者不能獨進,拙者可以自效。吾虛心而察之,賢者可事,能者可使,而天下治矣。

  【視遠惟明聽德惟聰】

  甚矣,耳目之為天下禍福也。《洪範》五事,為皇極之用,治亂之所由出,狂聖之所由分,風雨之所由作,五福六極之所由致。故顏淵間仁,孔子曰:「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。」夫視聽期於聰明而已,何與於禮。

  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是禮也,何與於仁。曰:視聽不以禮,則聰明之害物也其於聾瞽。何以言之?明之過也,則無所不視,掩人之私,求人之所不及;聰之過也,則無所不聽,浸潤之譖,膚受之愬或行焉。此其害,豈特聾瞽而已哉!故聖人一之于禮,君臣上下,各視其所當視,各聽其所當聽,而仁不可勝用也。太甲之復辟也,伊尹戒之曰:「視遠惟明,聽德惟聰。」何謂遠?何謂德?孔子曰:「文武之道,未墜於地。在人賢者識其大者,不賢者識其小者。」夫惟小之為知,又烏能及遠哉。探夜光於東海者,不為鯢桓而回網羅;求合抱于鄧林者,不以徑寸而枉斧斤。苟志於遠,必略近矣。故子張問明,孔子既告之以明,又告之以遠。

  由此觀之,視不及遠者,不足為明也。梁惠王問利於孟子,孟子告以仁義。曰:「王何必曰『利』。」夫言利者,其言未必不中也,然君子不聽,曰「言利者,必小人也。」聽其言必行其事,行其事必近其人,小人日近,君子日疏,求國無危,不可得也。凡言苟出於利,雖中,小人也,況不中乎。苟出於德,雖失,猶君子也,況不失乎。由此觀之,聽不主於德者,非聰也。

  【終始惟一時乃日新】

  《易》曰:「天下之動,正夫一者也。」夫動者,不安者也。夫惟不安,故求安者而托焉。惟一者為能安。天地惟能一,故萬物資生焉。日月惟能一,故天下資明焉。天一於覆,地一於載,日月一于照,聖人一于仁,非有二事也。晝夜之代謝,寒暑之往來,風雨之作止,未嘗一日不變也。變而不失其常,晦而不失其明,殺而不害其生,豈非所謂一者常存而不變故耶!聖人亦然。以一為內,以變為外。或曰:聖人固多變也歟?不知其一也,惟能一故能變。伊尹戒太甲曰:「今嗣王新服厥命,惟新厥德,終始惟一,時乃日新。」新與一,二者疑若相反然。請言其辨。物之無心者必一,水與鑒是也。水、鑒惟無心,故應萬物之變。

  物之有心者必二,目與手是也。目、手惟有心,故不自信而托於度量權衡。己且不自信,又安能應物無方日新其德也哉。齊人為夾穀之會,曰:孔丘儒者也,可劫以兵。不知其戮齊優如殺犬豕。此豈有二道哉,一於仁而已矣。孟子曰:「天下定於一,孰能一之?曰:不嗜殺人者。」愚故曰聖人一于仁。

  【王省惟歲】

  論堯、舜之德者,必曰無為。考之於經,質之于史,堯、舜之所為,卓然有見於世者,蓋不可勝計也,其曰無為,何哉?古人有言曰:「除日無歲。」又曰「日一日勞考載曰功。」若堯、舜者,可謂功矣。歲者,月之積也。月者,日之積也。舉歲則兼月,舉月則兼日矣。日別而數之,則月不見,月別而數之,則歲不見。此豈日月之外,複有歲哉。日月之各一,人臣之勞也。歲之並考,人君之功也。故《書》曰:「王省惟歲,卿士惟月,師尹惟日。」此上下之分,煩簡之宜也。禹之平水土,稷為之殖百穀,契為之敷五教,伯夷為之典三禮,皋陶為之平五刑,羲和為之曆日月。堯舜果何為哉。今夫三百有六旬,分之以四時,配以之以六甲,位之以十二子,散之以二十四氣,裂之以七十二候,晝不可以並夜,寒不可以兼暑,則氣果安在哉。惟其無在而不可名,寄之於人而已,不有此,所以為王省之功也。日不立則月不建,月不建則歲不成,師尹不官,則卿士不治,卿士不治,則王功廢矣。故曰:「庶民惟星。」星者,日月之所舍,所因以為寒暑風雨者也。民者,上之所托,所因以為號令賞罰者也。日月不自為風雨寒暑,因星而為節;君不自為號令賞罰,因民而為節。上執其要,下治其詳,所謂歲月日時無易也。文王不兼庶獄,陳平不治錢谷,邴吉不問鬥傷,此所為不易者也。

  秦皇衡石程書,光武以吏事責三公,此易歲月而亂日時者也。治亂之效,亦可以概見矣。

  【作周恭先作周孚先】

  周之將興,必有斷天之王,建都邑,立藩輔,以定天命而宅民心,為子孫之師。亦必有命世之臣,考禮樂,修法令,以定國是而正風俗,為卿大夫之宗。然後可以世世垂拱仰成,雖有中主弱輔,而不至於亂。故曰:「孺子來相宅,其大惇典商獻民,亂為四方新辟,作周恭先。」「予旦以多才,越禦事,篤前人成烈,答其師,作周孚先。」國之所恃者,法與人也。《詩》曰:「雖無老成人,尚有典刑。」故周公以謂惇典而用賢,可以定國,後之言恭者必稽焉。傅說有言:「事不師古,以克永世,匪說攸聞。」今不師古,後不師今。故周公以謂我當與卿大夫士篤前人成烈,以答眾心,則後之言信者必師焉。夫以成王之賢,周公之聖,其所以為後世先者,不過於恭與信而已。《詩》曰:「自古在昔,先民有作。

  溫恭朝夕,執事有恪。」閔馬父曰:「古之稱恭者,曰自古,曰在昔,曰先民,其嚴如是。」愚以是知恭之大者,蓋堯之允恭,孔子之溫恭,非獨恭世子之恭、楚共王之恭也。成王以是為後世先也,不亦宜乎。「大有上吉。履信思乎順。又以尚賢也,是以自天佑之,吉無不利。」又曰:「自古皆有死,民無信不立。」

  信之為德也,重於兵而急於食,周公以是為後世先也,不亦宜乎!

  【惟聖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聖】

  毫末之木,有合抱之資,濫觴之水,有稽天之勢,不可謂無是理也。理固有是,而物未必然。此眾人之所以不信也。子思有言:「君子之道,始于夫婦之所能,其至也,雖聖人有不能。」故孟子曰:「人皆可以為堯舜。」人之能為堯舜,曆千載而無有,故孟子之言,世未必信也。眾人以跡求之,故未必信,君子以理推之,故知其有必然者矣。孔子曰:「惟上智與下愚下移。」而《書》曰:「惟聖罔念作狂,惟狂克念作聖。」此二言者,古今所不能一,而學者之所深疑也。

  請試論之。濫觴可以稽天,東海可以桑田,理有或然者。此狂聖念否之說也。江湖不可以徒涉,尺水不可以舟行,事有必然者。此愚智必然之辨也。夫言各有當也,達者不以失一害一,此之謂也。太甲既立,不明,伊尹放之。使太甲粗可以不亂者,伊尹不廢也。至於廢,則其狂也審矣。然卒于為商宗。周公曰:「茲四人迪哲。」蓋太甲與文王均焉。明皇開元之治,至於刑措,與夫三代何遠。林甫之專,祿山之亂,民在塗炭,豈特狂者而已哉。由此觀之,聖狂之相去,殆不容發矣。

  【庶言同則繹】

  《書》曰:「出入自爾師虞,庶言同則繹。」虞之為言度也,出納之際,庶言之所在也,必得我師焉。夫言有同異,則聽者有所考:言其利也,必有為利之道;言其害也,必有致害之理。反復論辯廷議,而眾決之:長者必伸,短者必屈焉;真者必遂,偽者必窒焉。故邪正之相攻,是非之相稽,非君子之所患。君子之所患者,庶言同而已。考同者莫若繹,古者謂紬繹,紬絲者必求其端,究其所終。《太甲》曰:「有言逆於汝心,必求諸道。有言遜於汝志,必求諸非道。」

  《君陳》之所謂繹者,《太甲》之所謂求也。孫寶有言:「周公大聖,召公大賢,猶不相說,著於經典,兩不相損。」晉王導輔政,每與客言,舉坐稱善。而王述責之曰:「人非堯舜,安得每事盡善。」導亦斂衽謝之。古之君子,其畏同也如此。同而不繹,其患有不可勝言者矣。

  【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亦克用乂】

  天下之事,古略而今詳,天下之官,古寡而今眾。聖人非有意于其間,勢則然也。火化之始,燔黍捭豚,以為靡矣。至周而醯醢之屬至百二十甕。棟宇之始,茅茨采椽,以為泰矣。至周九尺之室,山節藻棁。聖人隨世而為之節文,豈得已哉。《周書》曰:「唐虞稽古,建官惟百,夏、商官倍,亦克用乂。」聖人不以官之眾寡論治亂者,以為治亂在德,而不在官之眾寡也。《禮》曰:「夏後氏官五十,商二百,週三百。」與周官異,學者蓋不取焉。夫唐虞建官百,簡之至也。

  夏後氏安能減半而辦,此理之必不然也。孔安國曰:「禹、湯建官二百,不及唐虞之清要。」榮古而陋今,學者之病也。自夏、商觀之,則以官百為清要。自唐虞而上雲鳥紀官之世而觀之,則官百為陋矣。未豈然哉。愚聞之叔向曰:「昔先王議事以制,不為刑辟。」故子產鑄《刑書》,而叔向非之。夫子產之《刑書》,末世之先務也。然且得罪于叔向。是以知先王之法亦簡矣。先王任人而不任法,勞於擇人而佚于任使,故法可以簡。法可以簡,故官可以省,古人有言,省官不如省事,省事不如清心,至矣。

  【道有升降政由俗革】

  武王克商,武庚祿父不誅矣,而列為諸侯。周公相成王,武庚祿父叛,殷之頑民,相率為亂,不誅也,而遷之洛邑。武王、周公,其可謂至德也已矣。曰:「群飲,汝勿佚,盡執拘以歸於周,予其殺。商之工臣,乃湎於酒,勿庸殺之,姑惟教之。」非至德能如是乎。是以商之臣子心服而日化,至康王之世三十餘年矣。世變風移,士君子出焉。故命畢公曰:「道有升降,政由俗革,不臧厥臧,民罔攸勸。」始則遷其頑者而教之,終則擇其善者而用之。周之于商人也,可謂無負矣。夫道何常之有,應物而已矣。物隆則與之偕升,物污則與之偕降。夫政何常之有,因俗而已矣。俗善則養之以寬,俗頑則齊之以猛。自堯、舜以來,未之有改也。故齊太公因俗設教,則三月而治。魯伯禽易俗變禮,則五月而定。三月之與五月,未足為遲速也,而後世之盛衰出焉。以伯禽之賢,用周公之訓,而猶若是,苟不逮伯禽者,其變易之患可勝言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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