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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富弼配享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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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祐元年六月□日,朝奉郎試中書舍人蘇軾,同孫永、李常、韓忠彥、王存、鄧溫伯、劉摯、陸佃、傅堯俞、趙瞻、趙彥若、崔台符、王克臣、謝景溫、胡宗愈、孫覺、范百祿、鮮于侁、梁燾、顧臨、何洵直、孔文仲、范祖禹、辛公祐、呂希純、周秩、顏複、江公著狀奏。近准敕節文,中書省、尚書省送到禮部狀:「本部勘會,英宗配享功臣,系神主祔廟,後降敕以韓琦、曾公亮配享。所有神宗皇帝神主祔廟,所議配享功臣,今乞待制以上及秘書省長貳著作與禮部郎官並太常寺博士以上同議。奉聖旨,依。」右臣等謹按:《商書》:「茲予大享于先王,爾祖其從與享之。」《周官》:「凡有功者,名書于王之太常,祭於大烝,司勳詔之。」國朝祖宗以來,皆以名臣侑食清廟,曆選勳德,實難其人。神宗皇帝以上聖之資,恢累聖之業,尊禮故老,共圖大治。輔相之臣,有若司徒贈太尉諡文忠富弼,秉心直諒,操術閎遠。曆事三世,計安宗社。熙寧訪落,眷遇特隆。 菲躬正色,進退以道。愛君之志,雖沒不忘。以配享神宗皇帝廟廷,實為宜稱。 謹錄奏聞,伏候敕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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