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穀梁四道·問侵伐土地分民何以明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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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:《三傳》侵伐之例,非正也。《左氏》:「有鐘鼓曰伐,無曰侵。」 《公羊》:「粗曰侵,精曰伐。」《穀梁》:「包人民驅牛馬曰侵,斬樹木壞宮室曰伐。」愚以謂有隙曰侵,有辭曰伐。齊桓公侵蔡,隙也。蔡潰,遂伐楚,辭也。司馬九伐之法,負固不服則侵之,賊賢害民則伐之。然則負固不服者近乎隙,賊賢害民者近乎辭。周之衰也,諸侯相吞,而先王之疆理城郭蓋壞矣,故侵伐之間,夫子尤謹而書之。蓋古者有分土而無分民,諸侯之侵地者,猶不容於《春秋》,而況包人民驅牛馬哉!桓公侵蔡,不書所侵之地者,侵之無辭也。楚子入陳,鄉取一人,謂之夏州。《春秋》略而不書,以謂驅民之非正也。嗚呼,春秋之際,非獨諸侯之相侵也,晉侯取天子之田,而陽樊之人不服,愚又知春秋之不忍書乎此也。謹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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