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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程輔提刑二十四首之十三


  近鄉僧法舟行,奉狀必達。惠州急足還,辱手教,且審起居佳勝,感慰兼集。寵示詩域醉鄉二首,格力益清妙。深欲繼作,不惟高韻難攀,又子由及諸相識皆有書,痛戒作詩,其言切甚,不可不遵用。空被來貺,但慚汗而已。兄欲寫陶體詩,不敢奉違,今寫在揚州日二十首寄上,亦乞不示人也。未由會合,日聽除音而已。余惟萬萬若時自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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