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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瞽叟殺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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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曰: 《虞書》稱舜之德曰:「父頑,母嚚,象傲,克諧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」所貴於舜者,為其能以孝和諧其親,使其進退以善,自治而不至於惡也。如是,則舜為子,瞽叟必不殺人矣。若不能止其未然,使至於殺人,執於有司,乃棄天下,竊之以逃,狂夫且猶不為,而謂舜為之乎?是特委巷之言也,殆非孟子之言也。 且瞽叟既執于皋陶矣,舜惡得而竊之?雖負而逃于海濱,皋陶猶可執也。若曰皋陶外雖執之以正其法,而內實縱之以予舜,是君臣相與為偽以欺天下也,惡得為舜與皋陶哉?又舜既為天子矣,天下之民戴之如父母,雖欲遵海濱而處,民豈聽之哉?是皋陶之執瞽叟,得法而亡舜也,所亡益多矣。故曰是特委巷之言,殆非孟子之言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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