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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投壺新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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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熙寧五年作〕 《傳》曰:「張而不弛,文武弗能也;弛而不張,文武弗為也。一張一弛,文武之道也。」君子學道從政,勤勞罷倦,必從容宴息,以養志遊神,故可久也。蕩而無度,將以自敗。故聖人制禮以為之節,因以合朋友之和,飾賓主之歡,且寓其教焉。夫投壺細事,遊戲之類,而聖人取之以為禮,用諸鄉党,用諸邦國,其故何哉?鄭康成曰:「投壺,射之細也。古者君子射以觀德,為其心平體正,端壹審固,然後能中故也。」蓋投壺亦猶是矣,未審度於此,而取中於彼,仁道存焉;疑畏則疏,惰慢則失,義方象焉;左右前卻,過分則差,中庸著焉;得十失二,成功盡棄,誡慎明焉。是故投壺可以治心,可以修身,可以為國,可以觀人。何以言之?夫投壺者,不使之過,亦不使之不及,所以為中也;不使之偏頗流散,所以為正也。中正,道之根柢也。 聖人作禮樂,修刑政,立教化,垂典謨,凡所施為,不啻萬端,要在納民心於中正而已。然難得而制者,無若人之心也。自非大賢,守道敦固,則放蕩傾移無不至,求諸少選,且不可得。是故聖人廣為之術以求之,投壺與其一焉。觀夫臨壺發矢之際,性無粗密,莫不聳然恭謹,志存中正,雖不能久,可以習焉,豈非治心之道歟?一矢之失,猶一行之虧也,豈非修身之道乎?兢兢業業,慎終如始,豈非為國之道歟?君子之為之也,確然不動其心,儼然不改其容,未得之而不懾,既得之而不驕。小人之為之也,俯身引臂,挾巧取奇,苟得而無愧,豈非觀人之道歟?由是言之,聖人取以為禮,宜矣。彼博奕者,以詭譎相高,以殘賊相勝,孔子猶曰:「飽食終日,無所用心,為之,猶賢乎己,況投壺者,又可鄙略而輕廢哉!」 古者壺矢之制,揖讓之容,今雖闕焉,然其遺風餘象,猶彷佛也。世傳《投壺格圖》,皆以奇雋難得者為右,是亦投瓊探鬮之類耳,非古禮之本意也。餘今更定新格,增損舊圖,以精密者為右,偶中者為下,使夫用機徼幸者,無所措其手焉。壺口徑三寸,耳徑一寸,高一尺,實以小豆。壺去席二箭半。箭十有二枚,長二尺有四寸。以全壺不失者為賢。苟不能全,則積算先滿百二十者勝,後者負;俱滿,則餘算多者勝,少者負。為圖列之左方,並各釋其指意焉。 有初箭十算〔首箭中者,君子作事謀始,以其能慎始,故賞之。第二箭以下,連中不絕者,皆五算。若一箭不中,次箭皆為散箭。其違中內有貫耳及驍者,其箭別計。假若有初箭仍貫耳,則二十算是也。《舊圖》初箭一籌,其次每箭加二籌,盡四箭而止,甚非勸功之道。今自二箭以下,連中不絕者,皆賞之,所以勉人於不解也。〕 全壺無算〔無算者,不以耦之,算數多少皆勝之也。若兩人俱全,則複計其餘算,以次勝負。夫為山九仞,功虧一簣,全壺實難,故君子貴之。〕 有終十五算〔末,箭中也。「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」,故《比》之有初,又加五算也。〕 散箭一算 貫耳十算〔耳小於口而能中之,是其用心愈精,故賞之。〕 驍箭十算〔何謂之驍?皆俊猛意也。謂投而不中,箭激反躍,捷而得之,複投而中者也。為其已失,而複得之不遠,複善補過者也,故賞之。若複投而貫耳者,其算別計;複投而不中者,廢之。〕 敗壺不問已有之算皆負〔謂十二箭皆不中,大無功也。若兩人皆敗,則亦計餘算以決勝負。〕 橫耳〔謂箭橫加耳上,舊五十籌。〕橫壺〔橫加壺口,舊四十籌。〕皆依常算無賞〔偶然而橫,非投者工,何足以賞?若為後箭所擊而墜地者,與不中同。〕 倚竿、〔箭斜倚壺口中。舊十五籌。〕龍首、〔倚竿正,箭首正向已者。舊十八籌。〕龍尾、〔倚竿而箭羽正向已者。舊十五籌。〕狼壺、〔轉旋口上而成倚竿者。舊十四籌。〕帶劍、〔貫耳不至地者。舊十五籌。〕耳、倚竿〔舊十五籌。〕皆廢其算。〔傾邪險詖,不在於善,而《舊圖》以為奇箭,多與之算,甚無謂也。今廢其算,所以罰之,然亦異於不中者,故于連中全壺皆為通數。若為後前所擊,及自墜壺若耳中者,複計其算,墜地者,與不中同。〕 倒中,〔舊百二十籌。〕倒耳,〔舊不問籌數並滿。〕壺中之算盡廢之。〔顛倒反復,惡之大者,奈何以為上賞?今盡廢其算,所以明逆應之道。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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