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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邴吉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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邴吉為丞相,出逄群盜格鬥,死傷橫道,過之不問,見牛喘而問之,以為「詰禁盜賊,守令之事,陰陽不調,此乃宰相職耳。」談者美之,愚竊以為不然。 夫宰相所以治陰陽者,豈拱手端署,無所施設,而陰陽自調?蓋亦佐人主治庶政,安四海,使和氣洋洋,薄於宇宙,旁暢周達,浸潤滲漉,明則百姓洽,幽則鬼神諧,然後寒暑時至,萬物阜安。雖古昔聖人之治天下,至於陰陽和,寒暑時,而至治極矣,豈庸人所能致哉! 當邴吉為政之時,政治之不得,刑罰之失中,不肖之未去,忠賢之未進,可勝紀哉!釋此不慮,而慮于牛喘,以求陰陽,不亦疏乎!且京邑之內,盜賊縱橫,政之不行,孰甚於此!《詩》云:「商邑翼翼,四方之極。」近不能正,如遠人何?若曰守令之職,守令不賢,當責何人?非執政者之過,而又誰歟? 昔士會為政,晉國之盜逃奔于秦;子產為政,桃李垂于街者英援。若盜賊不禁,而曰「長安令之職」;風俗不和,而曰「三老之職」;刑罰不當,而曰「廷尉之職」;衣食不足,而曰「司農之職。」推而演之,天下之事各有其官,則宰相居於其間,悉無所與,而曰「主調陰陽」,陰陽固可坐而調耶?愚以為邴吉自知居其位而無益於世,飾智譎問以揜其跡,抑亦自欺而已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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