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 | 上頁 下頁 |
| 與范景仁書 |
|
|
|
月日,司馬光謹再拜獻書景仁足下: 《詩》云:「先民有言,詢於芻蕘。」言人君不以鄙賤廢善言也。又云:「心乎愛矣,遐不謂矣。」言人臣不以疏遠忘忠愛也。又云:「彼姝者子,何以予之?」言賢者在位,下樂告以善道也。又云:「何以恤我,我其收之。」言賢者得忠信之言,無不受也。光實何人,明主以為臣,景仁以為友。明主方側身求諫,而景仁以言事為官,光又可以嘿而已乎?光聞古者士傳言諫,蓋以士賤不能自通於君,故因資卿大夫以傳之。光向者不知其賤且愚,輒以宗廟社稷深遠之計,冒聞朝廷。誠知位卑而言高,智小而謀大,觸罪皆死,然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。 若忠於國家而死,死之榮也。是以剖肝瀝膽,手書緘封而進之,庶幾得達法坐之前,明主或加聽采,自以聖意建萬世不拔之基,則光退就鼎鑊,如蒙黼黻,此光之本心也。無何,自夏及秋,囊書三上,皆杳然若投沙礫於滄海之中,莫有知其所之者。夫以即日明主求諫之切,詔書爛然,頒於天下,而光所言,又非鎖鎖不急之務,若幸而得關聖聽,則光所言是邪,當采而行之;非邪,當明治其罪。豈有直加棄置,曾不誰何?此必所言涉千里之遠,曆九閽之深,或棄或遺,而不得上通也。古之人有奏疏而焚稿者,蓋為言已施行,不可掠君之美以為己功也。若奏而不通,又自焚其稿,則與不言何異哉? 光是用中夜起坐,涕泣沾衿。竊惟當今朝廷諫爭之臣,忠於國家,敢言大事,而又周旋日久,知光素心者,惟景仁而已。某之言不因景仁以自通,尚誰望哉?且景仁為天子耳目之臣,得光之言,傳於明主,天下固莫得而窺也。光是敢輒取所上奏稿,獻於左右,伏冀景仁察其所陳,果能中于義理,合於當今之務,則願因進見之際,為明主開陳茲事之大,所當汲汲留意,不當因循簡忽,以忘祖宗光美之業。及乞取光所上三奏,略賜省覽,知其可取可舍,可矜可罪,裁定其一而明賜之,無使孤遠之臣,徒懷憤嘿嘿,而無所告語也。 昔樊噲諫漢高祖留止奉宮,奉春君請徙都長安,始皆未聽,得留侯言,即日從之。蓋人主素所信重,入其言《易》故也。今其官於千里之外,為邊州下吏,景仁朝夕出入紫闥,登降丹陛,天下之責治亂安危者,不在於光,皆在景仁。光雖言之,終不能有益於國家,止於是而已矣。若夫懇惻複熟,以感寤明主,成聖世無疆之休,則在景仁留意而已。如是,實天下之幸,非獨光之幸也。 不宣。光惶恐再拜。 |
| 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|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