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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狀元第二第三先輩啟


  伏蒙某官不以光之愚庸散賤,親枉車騎,辱臨其門,前之以啟,以將盛意,恐悚愧懅,於茲未息。竊以取士之詳,進賢之速,視古以來,宜無若今者。今天下之士舉於其州,用不能退者十常七八,然後升之禮部,禮部又如之,然後升之天子之庭,天子臨軒親覆之,又有退者,然後解其布衣而祿之。如此,可不謂之取士之詳歟?然其以魁傑秀異在殊級者,其視朝廷美官若寓物禇中,不十年畢取之,大抵皆至公卿。如此,可不謂之進賢之速歟?取如是詳,而能獨為群士之先,則其才可知已;進如是速,而能不自隆貴,以禮於愚庸散賤之人,則其德可知已。才與德二者,議士之所先也,而皆有以過絕於人。光是用不敢私賀於左右,而賀于朝廷,賀於眾庶,知其將得賢公卿而有所瞻賴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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