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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李定劄子


  臣竊見近者朝廷除秀州推官李定為監察禦史裡行,知制誥李大臨、蘇頌等累次封還詞頭。數日來,外間皆言朝廷已為之寢罷,今日複聞劄下舍人院,須令草詞。臣竊意朝廷知大臨等既累次封還詞頭,今複草之,則為反復,必難奉詔,因欲以違命之罪罪之,使今後凡朝廷所行政令,群下無敢立異者。若果如此,則百執事之人,自非偷合苟容者,皆不得立於朝。政令或有得失,陛下複何從知之?晏嬰所謂「以水濟水」,賈山引秦之季世以戒漢文帝者,正患其如此耳。前論逐台諫官,今又論大臨等,非敢私此數人,正為國家惜言路之絕耳。伏望陛下審思慎行之,勿使聰明遂壅蔽,則天下幸甚。取進止。

  貼黃

  國家不次用人,固無常法,然必使眾心厭服,然後為美。是以堯、舜非不聰明也,其命官皆先謀嶽牧,既眾言僉同,複明試以功而後用之,故舉不失能,而上下雍熙也。臣素不識李定,實不知其行能何如。陛下果知其賢,何不且試之以漸,俟其功効顯著,眾皆知之,然後不次拔用,則誰曰不可?何必今日與臣下力校勝負,殆非人君廣大之體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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