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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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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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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茂則劄子
〔十一月七日上,與呂獻可連名。〕
臣等竊聞祖宗舊制,內臣年未五十,不得充內侍省押班。近除張茂則,年方四十八。今陛下踐阼之初,尤宜謹守祖宗法度,以禦左右之臣,示天下至公。若茂則果有才幹可用,雖更留此闕二年,俟其年至,然後授之,又何晚也?臣恐茂則一開此例,則內臣攀援求進者多,畫一之法,從此隨壞,人人相効,不可禁止,不若正之于事初也。臣等區區所為國家重惜,在此而已。取進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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