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 | 上頁 下頁
論制策等第狀


  〔閏八月九日上。既而執政以𣭆所試進呈,欲黜之。上曰:「其言切直,不可棄也。」乃降一等收之,即蘇轍也。〕

  右,臣近蒙差赴崇政殿后覆考應制舉人試卷內「𡇖」、「𣭆」兩號所對策,辭理俱高,絕出倫輩。然𣭆所對「命秩之差、虛實之相養」等一兩事,與所出差舛。臣遂與範鎮同議,以𡇖為第三等,𣭆為第四等。詳定官已定從覆考。竊知初考官以為不當,朝廷更為之差官重定,複從初考,以𣭆為不入等。臣竊以國家置此六科,本欲取材識高遠之士,固不以文辭華靡、記誦雜博為賢。𣭆所試文辭,臣不敢言,但見其指陳朝廷得失,無所顧慮,於四人之中最為切直。

  今若以此不蒙甄收,則臣恐及下之人,皆以為朝廷虛設直言極諫之科,而𣭆以直言披黜,從此四方以言為諱,其於聖主寬明之德,虧損不細。臣區區所憂,正在於此,非為臣已考為高等,苟欲遂非取勝而已也。伏望陛下察臣愚心,特收𣭆入等,使天下之人皆曰:「𣭆所對事目,雖有漏落,陛下特以其切直收之,豈不美哉!」謹具狀奏聞,伏候敕旨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