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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辭修注第五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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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,臣先奉敕差同修起居注,臣四曾上奏,乞更擇人。今又准中書劄子,奉聖旨,令臣依累降指揮,更不得辭免,便令授敕供職者。臣要領如草芥,不足以膏斧鉞;軀命如螻蟻,不足以脂鼎鑊。今屢違明詔,當伏重誅。然臣區區之情,亦冀朝廷少賜寬察。臣自知材能不足塞職,歸情上聞,煩瀆聖聰,至於四五,刳肝瀝膽,盈卷溢幅。臣之情亦極矣,臣之辭亦殫矣。雖欲重複稱引,無以復加。而朝廷以臣賤微,終不之聽。臣晝夜憂悸,無以自存。俯仰三思,進退維谷。 夫詔命至尊,微臣至卑;修注至榮,罪誅至辱。今臣以卑違尊,去榮就辱,原其本志,豈有它哉?正欲朝廷任官皆得其人,愚臣處身不失其分而已。若聖恩矝而許之,則豈惟愚臣之幸,亦可以少有補於國家。若章奏煩多而詔指不移,豈惟使臣獲頑愚不虔之罪,不容於菹醢,抑亦恐四方之人,謂朝廷乏於賢材,如臣之比,尚足固留也。不勝迫切之情,伏望聖慈依臣前奏,更賜擇人。所有同修起居注敕,臣不敢祇受。謹具狀奏聞,伏望敕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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