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
四六五


  自郭諮均稅之法罷,論者謂朝廷徒血阝一時之勞,而失經遠之慮。至皇祐中,天下懇田視景德增四十一萬七千餘頃,而歲入九穀乃減七十一萬八千余石,蓋賦不均,故其弊如此。其後田京知滄州,均無棣田,蔡挺知博州,均聊城、高唐田,歲增賦穀帛之類,無棣總千一百五十二,聊城、高唐總萬四千八百四十七。既而或言滄州民不以為便,詔輸如舊。是日,複遣職方員外郎孫琳、都官員外郎林之純、屯田員外郎席汝言、虞部員外郎李鳳、秘書丞高本分往諸路均田,從中書門下奏請也。本獨以為田稅之制,其廢已久,不可複均。朝廷亦不遽止,後雖均數郡田,其於天下不能盡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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