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 |
四五八 |
|
富公知青州,州歲穰,而河朔大饑,饑民東流。公以為從來拯饑,多聚之州縣,人既猥多,倉廩不能供,散以粥飯,欺弊百端。由此人多餓死,死者氣熏烝,疾役隨起,居人亦致病斃。是時方春,野有春菜,公出榜要路,令饑民散入村落,使富民不得固陂澤之利,而等級出米以待之。民重公令,米穀大積,分遣寄居閑官往主其事,間有健吏,募流民中有曾為吏胥走隸者,皆倍給其食,令供簿書、給納、守禦之役,借民倉以貯,擇地為場,堀溝為限,與流民約,三日一支,出納之詳,一如官府。公推其法於境內,吏之所在,手書酒炙之饋日至,人人忻戴,為之盡力。比麥熟,人給路糧遣歸。餓死者無幾,作叢塚葬之。其間強壯堪為禁卒者,募得數千人,面刺「指揮」二字,奏乞撥充諸軍。時朝中有與公不相能者,持之不報,人為公憂之。公連上章懇請且待罪,乃得報。自是天下流民處,多以青州為法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