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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四二


  慶曆三年正月,廣南東路轉運司秦:「前此溫台州巡檢軍士鄂鄰殺巡檢使,寇掠數十州境,亡入占城。泉州商人邵保以私財募人之占城,取鄰等七人而歸,梟首廣州市。乞旌賞。」詔補殿侍,監南劍州酒稅。初,內臣溫台巡檢張懷信性苛虐,另張列挈。康定元年,鄰等不勝怨忿,殺之。至是始獲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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