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 |
一四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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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卷六 馮拯,河南人,其父為趙韓王守第舍。拯年少時,韓王見之,問此為誰,其父對曰:「某男也。」韓王奇其狀貌,曰:「此子何不使之讀書?」其父遂使之就學。數年,舉進士,韓王為之延譽,遂及第。太宗時,拯上言請立太子,太宗怒,謫之嶺南。久之,以右正言通判廣州事。其同官為太常博士,署位常在拯下。寇萊公素惡拯,會覃恩,拯遷虞部員外郎,其同官遷屯田員外郎。其同官以拯素剛,讓居其下,萊公見奏狀,怒,下書詰之,曰:「虞部署位乃在屯田之上,于法何據?趣以狀對。」於是,拯密奏言:「寇准以私憾專抑挫臣。呂端畏怯,不敢與爭;張洎又准所引用,朝廷之事一決於准。威福自任,縱恣不公,皆如此。」比上省章奏,大怒,萊公由是出知褒州。上又責讓呂端、張洎,二人皆頓首曰:「准在中書,臣等備員而已。」真宗即位,拯遂被用至宰相。今上即位,發丁朱崖罪,竄之南荒,拯之力也。拯無文學,而性伉直,自奉養奢靡,官至侍中。(聶之美雲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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