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 |
一一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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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侍郎又曰:「執中之為相也,葉清臣為翰林學士,草其制詞,少所褒美。慶曆六年夏,清臣以翰林侍讀學士自揚州移知邠州,過京師,袖麻詞草于上前自陳,曰:「臣代王言,不敢虛美,當執中為相,才德實無可言,執中以是怨臣,故盛夏自揚州移臣邠州,水陸數千里。臣誠無罪,唯陛下哀之。」因改知澶州。至官未逾月,改知青州。明年夏,資政殿學士程琳自知永興軍府移青州,執中複奏移清臣,自青州移永興軍。清臣官時為戶部郎中,上命遷諫議大夫,執中曰:「故事,兩制自中行郎中遷左右司郎中。今遷諫議大夫太優,乞且令兼龍圖閣學士。」上許之。故事,新除知永興軍府者,當有錫賚,執中複曰:「清臣近已得賜。」遂不與。清臣愈恨,過京師,複於上前力言執中之短,上疏及口陳者不可勝數,辭龍圖閣學士不授。上命與之錫賚,亦不授。既而,終赴長安,上遇執中亦如故。或曰:「往者執中自諫官左遷,乘舟東下,清臣自兩浙罷官歸,道中相遇,爭泊舟之地,遂相忿詈,坐是有隙,所由來久矣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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