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 |
八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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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宗末,王禹偁上言,請明數繼遷罪狀,募諸胡殺之。真宗即位,詔群臣論事,禹偁上疏陳五事。一曰:謹邊防,通盟好。因嗣統之慶,赦繼遷罪,複與夏台,彼必感恩內附,且使天下知屈己而為人也。二曰:減冗兵,並冗吏,使山澤之饒稍流於下。開寶前,諸國未平,而財賦足,兵威強,由所畜之兵銳而不眾,所用之將專而不疑,設官至簡而事皆舉。興國後,增員太冗,宜皆經制之。三曰:難選舉,使入官不濫。先朝登第僅萬人,宜糾以舊制,還舉場於有司。吏部銓擇官,亦非帝王躬親之事,宜依格敕注擬。四曰:澄汰僧尼,使疲民無耗。恐其驚駭,且罷度人、修寺一二十載,容自銷鑠,亦救弊之一端。五曰:親大臣,遠小人,使忠良謇諤之士,知進而不疑;奸憸傾巧之徒,知退而有懼。其後,潘羅支射死繼遷,平夏款附,卒如禹偁策;而歲限度僧尼之數,及病囚輕系,得養治於家,至今行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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