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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七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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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豐四年秋,朝廷大舉討夏國,命內臣李憲措置秦鳳熙河,節制環慶涇原,照應河東鄜延路軍馬,昭宣使、眉州防禦使王中正措置河東路,節制鄜延,照應環慶等路軍馬。九月丙午,中正將河東兵六萬、民夫荷糧者亦六萬餘人發麟州,才數裡,至白草平,即奏已入虜境。留屯九日不進,遣士卒往來就芻糧於麟州。十月乙卯,始自白草平引兵西行三十裡,至鵝枝穀止。丙辰,至四皓峰。丁巳,以陰霧複留一日,是日行不過四十餘裡。丙寅,渡無定河,循水而行,地多濕沙,人畜往往陷不得出。晚至橫山下神堆驛,遇鄜延副使、都總管種諤,兩營相距數裡。 先是,種諤上言,乞不受王中正節制。會諤有破米脂城功,天子許之。明日,詔書至,諤不復見中正,引兵先趨夏州。時河東夫見鄜延夫言:「此去綏德城甚近,兩日中亡歸者二千餘人,河東轉運判官莊公岳等斬之不能禁。」 初,王中正在河東,奴視轉運使,又奏提舉常平倉趙成管勾隨軍運糧草,凡有所需索,不行文書,但遣人口傳指揮,轉運使楊思不敢違。公嶽等以口語無所憑,從容白中正云:「太尉所指揮事多,恐將命者有所忘誤,乞記之於紙筆。」自後始以片紙書之。公岳等白中正:「軍出境應備幾日糧?」中正以為鄜延受我節制,前與鄜延軍遇,彼糧皆我有也,乃書片紙云:「止可備半月糧。」公岳等恐中道乏絕,陰更備八日糗糧。及種諤既得詔,不受中正節制,委中正去,鄜延糧不可複得,人馬漸乏食,乃遣官屬引民夫千余人,索邊人所窖粥糜,發之,得千余石。 庚午,至夏州,已降種諤。中正軍於城東,城中居民數十家。時朝旨禁入賊境抄掠,賊亦棄城邑,皆走河北,士卒無所得,皆憤悒思戰。諸將皆言於中正曰:「鄜延軍先行,所獲功甚多,我軍出境近二旬,所獲才三十餘級,何以覆命于天子?且食盡矣,請襲取宥州,聊可藉口。」中正從之。癸酉,至宥州,城中有民五百餘家,遂屠之,斬首百餘級,降者十餘人,獲馬牛百六十,羊千九百。軍於城東二日,殺得馬牛羊以充食。甲戌,畿內將官張真、知府州折克行引兵二千餘人發糜窖,遇夏千餘人,與戰,敗之,斬首九百餘。丙子,至牛心亭,食盡。丁醜,至柰王井,遇鄜延掌機宜景思義,得其糧,遂引兵趨保安軍順寧寨。己卯,王中正軍于歸娘嶺下,不敢入寨,遣官屬請糧于順寧,軍夫凍餒僵僕于道路未死,眾已剮其肉食之。 十一月丙戌,得朝旨班師,乃歸延州。計士卒死亡者近三萬人。夫逃歸者大半,死者近三千餘人。隨軍入寨者萬千餘人。馬二千余匹,死者幾半;驢三千餘頭,無還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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