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涑水記聞 | 上頁 下頁 |
| 四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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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繼隆與轉運使盧之翰有隙,欲陷之罪,乃檄轉運使,期八月出塞,令辦芻粟。轉運司調發方集,繼隆複為檄,言「陰陽人狀,國家不利八月出師,當更取十月。」轉運司遂散芻粟。既而複為檄云:「得保塞軍偵候狀,言賊且入塞,當以時進兵,芻粟即日取辦。」是時民輸挽者適散,倉卒不可複集,繼隆遂奏轉運司乏軍興。太宗大怒,立召中使一人,付三函,令乘驛騎取轉運使盧之翰、竇玭及某人首。丞相呂端、樞密使柴禹錫皆不敢言,惟樞密副使錢若水爭之,請先推驗有狀,然後行法。上大怒,拂衣起,入禁中。二府皆罷,若水獨留廷中不去。 上既食,久之,使人偵視廷中有何,報,云:「有細瘦而長者尚立焉。」上出詰之曰:「爾以同州推官,再期為樞密副使,朕所以擢任爾者為賢,爾乃不才如是耶?尚留此安候?」對曰:「陛下不知臣無能,使得待罪二府,固當竭其愚慮,不避死亡,補益陛下,以報厚恩。李繼隆外戚,貴重莫比,今陛下據其一幅奏書,誅三轉運使,雖彼有罪,天下何由知之?鞫驗事狀明白,乃加誅,亦何晩焉。獻可替否,死以守之,臣之常分。臣未獲死,故不敢退。」上意解,乃召呂端等,奏請如若水議,先令責狀,許之,三人皆黜為行軍副使。既而敵欲入塞,事皆虛,繼隆坐貶招討,知秦州。 (王居日云)〔案:李攸《宋朝事實》載此有互異字句,而大略相同。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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