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司馬光 > 溫公日記 | 上頁 下頁
四五


  乙丑,命知制誥宋敏求看詳減省銀台司文字,都官員外郎王庭筠,太常博士、集賢校理劉瑾,殿中丞宋溫其,著作佐郎錢長卿、曾布,前河西縣令杜純,並為編敕刪定官。庭筠嘗奏疏稱頌王安石所定謀殺刑名,而溫其素為王安石檢法,贊成其事者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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