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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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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公日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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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四
曾子固罷檢討,以錢醇老代之。元素曰:「曾公知山陰,賤市民田數十頃,為人所訟。曾易占時在越幕,說守倅曰:『曾宰高科,它日將貴顯,用茲事敗之可惜。父會為明守,衰老,宜與謀,俾代其子任咎。』守倅從之。會由是坐贓追停,曾公猶以私坐監當,深德易占。後易占以信州縣宰坐贓,英州編管,亡匿于曾公別墅,會赦,自出,俾子固訟冤,再劾,複住英州,因死焉。子固時不奔喪,為鄉議所貶,介甫為作《辨曾子》以解之。子固及第,鄉人作感皇恩道場,以為去害也。子固好依漕勢以陵州,依州陵縣,依縣陵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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