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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免永興軍路苗役錢劄子


  〔熙寧三年十一月二日上〕

  臣奉敕差充永興軍一路安撫使。臣竊見陝西百姓,自城綏州以來,供應諸般科配及支移稅賦,往近邊州軍,日近複有環慶事宜。加之今年亢旱,五稼不熟,人戶流移者已間不少,國家所宜汲汲存恤,使人戶安集。臣伏見先所散青苗錢,貧破百姓,為患不細。臣已曾累次上言,不敢重煩聖聽。今又聞議者欲令州縣將諸色役人一時放罷,官為顧人祗應,卻令人戶均定免役錢,隨二稅送納,乃至單丁、女戶、客戶、寺觀等,並令均出。若果行此法,其為害必又甚于青苗錢。何則?上等人戶,自來更互充役,有時休息,今歲歲出錢,是常無休息之期也。下等人戶及單丁、女戶等,從來無役,今盡使之出錢,是孤貧鰥寡之人俱不免役也。若錢少,則不足以顧人,若錢多則須重斂於民。顧人不足,則公家闕事,重斂於民,則眾心愁怨。

  自古以來,徭役皆出於民,今一旦變之,未見其利也。且受顧者皆浮浪之人,使之主守官物,則必侵盜;使之幹集公事,則必為奸。事發則挺身逃亡,無有田宅宗族之累。建議者亦自知其不可,乃雲若顧召人不足,即依例輪差,支與逐處所定顧錢,足了役事,則自當有人應募。今既無人應募,必是錢少不足充役。是徒有免役之名,而役猶不免,但無故普增數倍之稅也。彼青苗錢以債與民,可取其息,已是困民之法,今又使橫出數倍之稅,民安有不困蹙者哉?以富庶之域,猶不能堪,況陝西累歲奉邊,民力雕弊,豈可複為無益之事以擾之乎?伏望聖慈特免永興軍一路青苗、免役錢,以愛惜民力,專奉邊費。其餘路分,則系自朝廷裁酌。取進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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