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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議祧遷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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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治平四年閏三月上〕 右,臣准學士院告報,以大行皇帝神主祔廟,僖祖神主當遷夾室,准朝旨,令待制以上同議者。臣先於禧祐八年仁宗祔廟之時,已曾與龍圖閣直學士盧士宗上言僖祖當遷夾室。當時議臣皆不以為然,朝廷遂從眾議。臣謹按《王制》稱「天子七廟,三昭三穆,與太祖之廟而七。」明太祖之外,止有三昭三穆而已。是以前代帝王于太祖未正東向之時,大率所祀不過六世。若僖祖於今日方議祧遷,則是太祖之外,更有四昭三穆,與太祖之廟而八,不合先王典禮,難以施於後世。 臣愚以為仁宗祔廟之時,僖祖已當遷於夾室。今大行皇帝祔廟,順宗亦當遷於夾室。臣既承詔旨,令得與議,不敢不盡所見以對,伏乞朝廷更賜詳擇。今錄嘉祐八年奏議一本。謹具狀繳連奏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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