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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劄子


  〔治平三年正月二十三日上〕

  臣聞諸道路,未知信否。或言「朝廷欲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」,審或如此,竊恐不可。陛下既為仁宗後,於《禮》不得複顧私親。臣先時言之已熟,不敢複煩聖聽。今臣不知陛下之意,固欲追尊濮王者,欲以為榮耶?以為利耶?以為有益於濮王耶?前世帝王以旁支入繼,追尊其父為皇者,自漢哀帝為始,其後安帝、桓帝、靈帝亦為之。哀帝追尊其父定陶恭王為恭皇。今若追尊濮安懿王為安懿皇,是正用哀帝之法也。陛下有堯、舜、禹、湯不以為法,而法漢之昏主,安足以為榮乎?仁宗恩澤在人,淪於骨髓,海內之心所以歸附陛下者,為親受仁宗之命為之子也。今陛下既得天下,乃加尊號于濮王,海內聞之,孰不解體?又安足以為利乎?

  夫生育之恩,昊天罔極,誰能忘之?陛下不忘濮王之恩,在陛下之中心,不在此外飾虛名也。孝子愛親,則祭之以禮。今以非禮之虛名,加于濮王而祭之,其于濮王果有何益乎?三者無一可,而陛下行之,臣竊惑之。此蓋政府一二臣,自以向者建議之失,已負天下之重責,仍欲文過遂非,不顧于陛下之德有所虧損。陛下從而聽之,臣竊以為過矣。臣又聞政府之謀,欲托以皇太后手書,及不稱「考」而稱親,雖複巧飾百端,要之為負先帝之恩,虧陛下之義,違聖人之禮,失海內之心。政府之臣,祗能自欺,安能欺皇天上帝與天下之人乎?臣願陛下急罷此議,勿使流聞達于四方,則天下幸甚。臣今雖不為諫官,然向日已曾奏聞,身備近臣,遇國家有大得失,不敢不言。取進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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