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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濮王典禮劄子


  〔治平二年八月十七日上〕

  臣聞聖人舉事,與眾同欲,故能下協人心,上順天意。《洪範》曰:「三人占,從二人言。」蓋國有大疑,則決之於眾,自上世而然矣。臣伏見向者詔群臣議濮安懿王合行典禮,翰林學士王珪等二十餘人,皆以為宜准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,凡兩次會議,無一人異辭。所以然者,蓋欲奉濮王以禮,輔陛下以義也。而政府之意,獨欲尊濮王為皇考,巧飾詞說,誤惑聖聽,不顧先王之大典,蔑棄天下之公議,使宗室疏屬皆已受封贈,而崇奉濮王之禮至今猶未施行,此眾人所以怫鬱而未為稱愜者也。或者恐陛下未能決知二議是非,臣請更為陛下別白言之。政府言:儀禮令文、五服年月敕皆雲為人後者為其父母,即出繼之子,於所繼、所生皆稱父母。

  臣按:禮法必須指事立文,使人曉解,令欲言為人後者為其父母之服,若不謂之父母,不知如何立文?此乃政府欺罔天下之人,謂其皆不識文理也。又言漢宣帝、光武皆稱其父為皇考。臣按宣帝承昭帝之後,以孫繼祖,故尊其父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為皇祖考,以其與昭帝昭穆同故也。光武起布衣,誅王莽,親冒矢石以得天下,名為中興,其實創業,雖自立七廟猶非太過,況但稱皇考,其謙損甚矣。今陛下親為仁宗之子以承大業,《傳》曰「國無二君,家無二尊」,若複尊濮王為皇考,則置仁宗於何地乎?政府若以二帝不加尊號于其父祖,引以為法則可矣。

  若謂皇考之名亦可施於今日,則事理不侔矣。設使仁宗尚禦天下,濮王亦萬福。當是之時,命陛下為皇子,則不知謂濮王為父為伯。若先帝在則稱伯,沒則稱父,臣計陛下必不為此行也。以此言之,濮王當稱皇伯,又何疑矣?今舉朝之臣,自非狹奸佞之心,欲附會政府,誤惑陛下者,皆知濮王稱皇考為不可,則眾志所欲,亦可知矣。陛下何不試察群臣之情?群臣誰不知濮王于陛下為天性至親,若希旨迎合,不顧禮義,過有尊崇,豈不于身有利而無患乎?所以區區執此議者,但不欲陛下失四海之心,受萬世之譏耳。以此觀之,群臣之忠佞邪正,甚易見矣。臣願陛下上稽古典,下順眾志,以禮崇奉濮安懿王,如王珪等所議,此亦和天人之一事也。取進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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