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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任守忠第三劄子


  〔次日,守忠除保信軍節度副使,蘄州安置。〕

  臣近者兩次上言任守忠奸邪事蹟,乞正典刑,至今未聞施行。臣迫於忠懇,不能自已。

  竊見守忠早以小臣獲事先帝,幸蒙獎抜,榮祿俱極,日侍左右,不能以忠言正道補益萬分,專以詼諧諂諛苟求悅媚,其罪一也。

  總領近侍,委之差遣,而陵忽同列,與奪自恣,附已則愛悅,逆意則憎疾,援引親黨,排抑孤寒,任情狥私,略無顧避,其罪二也。

  從來所受俸祿賞賜亦為不少,而資性貪惏,老而益甚,盜竊官物,受納貨賂,金帛珍玩溢於私家,第宅產業甲于京師,聚斂之心,曾無紀極,其罪三也。

  交結朋援,專權據勢,縱逞胸臆,妄行威福。所愛者,雖有大罪,掩蓋不言;所惡者小有瑕疵,糾擿成事。使宮禁之內,側足屏息,畏憚守忠,無以為比。其罪四也。

  濮王之薨,守忠監護葬事,賣弄國恩,輕蔑皇族,乘其有喪,丐奪財物,所得甚多,終不滿意,遂誣長子宗懿以為不孝,使被譴謫,感憤成疾,以至沒身不能自雪。其罪五也。

  先帝以春秋寖高,未有繼嗣,深思宗廟生民之重,屬意聖明,固非一日。而守忠陰蓄奸心,沮壞大策,深忌國家立長立賢,自欲於倉猝之際,居中建議,擇幼弱昬懦之君,以邀大利,如有唐之季定策國老、門生天子。賴先帝聰明,卓然遠覽,斷志不疑。不然,則太平之業,幾墜於地。其罪六也。

  及陛下既為皇子,守忠內懷憂懼,日於先帝之前,離間百端,隔絕內外,進對甚希。使先帝為陛下之父,不得施為父之恩;陛下為先帝之子,不得展為子之親。其罪七也。

  及先帝晏駕,陛下纉統,不幸遇疾,皇太后權同聽政。守忠乘此之際,大逞奸謀,窺伺語言,撰造事蹟,往來革面,進退異辭。使皇太后以文母之慈,不免投杼之疑;陛下以曾、閔之孝,立有負恩之謗。交構兩宮,遂成深隙,計其陰謀,無所不至。賴皇太后聰明,確然執義,不可傾移。不然,禍變之興,豈可具道!其罪八也。

  及聖體既安,皇太后恭還大政,守忠不勸導陛下以勤修子道,承顏順意,報答盛德,恢廣令譽。而相時隨勢,鬥異炎涼,欲詐輸新忠,以巧遮舊惡,用昔時讒陛下之計,為今日讒皇太后之辭。雖陛下未必聽受,而使皇太后聞之,不能不以介意,終日涕泣,悒怏成疾。守忠但欲左右反復,自為身謀,並不顧天下之人議陛下之善惡。其罪九也。

  皇后正位尚新,天下聳觀令德。守忠輒為皇后畫策,並不稟問皇太后,矯傳教旨,開祖宗寶藏,擅取金珠數萬兩以獻皇后。既取悅一時,又坐享厚賜,逆婦姑之禮,開驕侈之源,使皇后受其惡名,而已身收其重利。為臣奸邪,孰甚於此!其罪十也。

  ——守忠有大罪十,皆陛下所親見,眾人所共知。其餘欺謾為奸,恣橫不法,事類繁多,不可勝言,誠國之大賊,人之巨蠹。伏望陛下盡發守忠之罪,明示四方,斬於都市,以懲奸慝。取進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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